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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证
北海市林业局  2007-07-0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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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1、属于海城区范围内的野外生产用火由本局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2、填报《野外生产用火申报表》


办理程序 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局办事窗口,由防火办工作人员亲临用火现场,核查防火隔离带修筑情况,符合野外用火要求者给予审批。
承诺时限 七日时间内,对符合要求者给予审批,对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收取证件工本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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