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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林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证
北海市林业局 2007-07-0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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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1、属于海城区范围内的野外生产用火由本局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2、填报《野外生产用火申报表》
办理程序
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局办事窗口,由防火办工作人员亲临用火现场,核查防火隔离带修筑情况,符合野外用火要求者给予审批。
承诺时限
七日时间内,对符合要求者给予审批,对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收取证件工本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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