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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证
北海市林业局  2007-07-0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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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1、属于市直属林业单位或海城区范围内(除街道树、公路树之外)的国有林木;
2、申请人属于林木所有权人;
3、林木权属明确,无争议。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林木权属证明(山界林权证);
3、国有林业单位需提交伐区设计调查报告。
(申办条件:l、属于市直属林业单位或海城区范围内(除街道树、公路树之外)的林木;2、申请人属于林木所有权人;3、林木权属明确、无争议。)

办理程序 1、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局办事窗口;
2、由本局林政资源管理科派技术人员到实地进行伐区调查、测算;
3、领导审批后,签发《林木彩伐许可证》。
承诺时限 自接到申请报告、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林木采伐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发证,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收费标准 1、育林基金:第一次销售价的12%;
2、更改基金:第一次销售价的8%;
3、采伐证工本费每份1.5元;
    依据北价证字第009号收费许可证。属行政性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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