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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07-06-2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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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理事项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北海市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4、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一式三份)(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件)
6、建设工程临时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
件)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8、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批文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表(复
印件)
9、所预售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复印件)及商品房预
售合同备案清单(原件)
10、市地名办或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证明名称或街道、
门牌证明(复印件)
11、开发企业工商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公证委托书,须经所在地的中国使馆认证(原件)
12、买受人的合法证件
⑴属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⑵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工商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⑶委托代办的,应另提交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公证委托书,须经所在地的中国使馆认证(原件)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①提交复印件的应交验原件
②复印件规格一般为16开纸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如有可更正错误,不齐全,有查封、抵押等限制情况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录入、核档工作后移交审核;
第二步:中心领导1个工作日内给予核准;
第三步:由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回经备案后的商品房预(预购)合同。
承诺时限
正式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办理科室
产权产籍科、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203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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