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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个人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
北海市卫生监督所  2007-06-19  来源:  作者:

餐饮、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个人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时,
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新办证: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
(三)拟定的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四)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六)卫生设施、消毒方法等基本情况。经营早餐的,须提供使用餐具集中式消毒保证金复印件;
(七)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原件、复印件);
(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记录卡(原件、复印件);从业人员分工名单;
(十)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合格表;
(十一)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续证:
(一)延续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原卫生许可证;
(五)卫生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早餐的,须提供使用餐具集中式消毒保证金复印件;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记录卡(原件、复印件);从业人员分工名单;
(七)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合格表;
(八)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变更:

  1. 变更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2. 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
  3. 变更单位名称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变更证明;
  4. 变更法定代表人但经营权未发生转移或改变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任职证明或公司文件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变更证明。

四、补证:

  1. 补证申请书;
  2. 申请补发食品卫生许可证报告;
  3. 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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