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质监局和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加强联系协作的若干意见﹙暂行)》的规定。近日,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制订了《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制度》。
据悉,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成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由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和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内容是相互通报涉及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形势,分析新情况、新问题,通报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协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阶段性工作重点、措施等。
案件移送制度规定:北海市质监局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及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或线索,应当向北海市检察机关移送。制度还规定了移送案件的具体处理程序。
以上措施,将较好的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切实做好本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