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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文化局政务公开制度
北海市文化局  2008-05-19  来源:北海市文化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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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文化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行政机关实行政务公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对外公开,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制订了相应的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对外公开文化局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公开局里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及出台的政策;

  (3)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

  (4)公开局里的重大事件;

  (5)局机关服务承诺以及投诉处理办法等;

  (6)机关职能职权职责范围、办事内容、程序、依据、时限、结果等;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等。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收支情况;

  (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4)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其他主要事项;

  (6)本局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赞助费、基建维修费、车辆修理费等涉廉费用的情况;

  (7)部门预算外其他收支情况,如铺面、场地的出租、经营收入、分配、使用情况。

  二、政务公开形式和要求

  (一)实行对外政务公开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栏、板报、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政务公开形式可充分利用市政府公开信息网对外公开;

  (三)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和印制可供随时取阅的办事须知、办事指南、办事卡、便民公开信、明白卡等,公布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文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投诉处理办法;

  (四)机关公务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并摆放有姓名、职务、职责的台牌;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群众来办事,第一接见人能解决的必须负责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将其带到指定窗口或找到主管人员;

  (六)设立群众举报信箱,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工作;

  (七)对内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公示制度,对外实行行政处罚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八)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

  (九)设立局长接待日,同时公布领导值班电话,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渠道,加强与群众的对话和交流;

  (十)聘请若干来自企业、部门、社会群众方面的特邀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

  三、加强监督保障  

  (一)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每期政务公开的内容经过科室负责人预审,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公开,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信;

  (二)认真接受群众舆论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根据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充分发挥局纪委监察监督作用。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投诉,对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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