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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北海市水产局  2007-07-0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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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北海市水产局
办理事项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如:场地承包租赁合同、养殖技术条件说明、个人从事养殖生产的经历、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必备的相关检测仪器等);
3、与苗种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资金证明);
4、苗种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应合法有效,提供复印件的应持原件以便核实。
办理程序 1、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行政执法科与渔业生产科共同派员审核和现场勘查申请人的证明材料以及养殖场所。
3、经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后上报局领导审批。
4、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予以颁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不予批准发证的说明理由。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40元/套(含正本铝合金外枢)
收费依据 依据《北价证字第99-1号》
 
联系电话  3059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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