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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风雨二十载 海城玫瑰铿锵行——记海角计生站站长邓裕娟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eihai.gov.cn/  2008-10-31  来源:北海市人口计生委  作者:海城区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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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裕娟同志是海城区海角办事处计生站长,她于1988年起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993年10月任北海市海城区西街办事处计生站副站长,于1999年5月调到海城区海角街道办事处担任计生站站长。在计生岗位20年来,邓裕娟同志始终干一行专一行,似一位艺高技精的工匠心有矩模。她勤奋好学,正确领会中央和地方的计生政策精神,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她克己奉公,廉政勤政,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着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群众排忧解难,兢兢业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成绩突出,为计划生育事业做出了贡献。她一直象一朵铿锵玫瑰,灿烂地开放在城区,风雨不改,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和群众的好评。
    1999年,邓裕娟步履铿锵、迎难而上,她奉命出任海角计生站站长。她本着立志改变渔港计生工作面貌的崇高理想,从欣然领命的第一天起,就挑起了“天下第一难”的工作重担。
    扩大基层民主,克服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针对性地对计划生育工作容易出现的问题,组织干部群众开展了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政务公开、建章立制、转变作风,规范管理、廉洁守法为重点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使计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程序办事,做到文明执法。她深深认识到自己从事的是计生工作,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尤其作为一名计生站长,如果没有廉洁自律的思想,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年来,有不少计生对象说情,甚至以金钱收买,提出无理的要求,都被她一一拒绝并注意喻之于理、晓之以法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认清计生政策的严肃性,自觉履行计生政策。在处理计生工作中,严格执行计生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一环二扎、违法生育按政策处理的原则行使工作职权。如:违法生育对象罗××,通过朋友找到邓站长讲情,要求少缴交社会抚养费,说什么:“你少收些算了,我给你个大红包。”邓站长听后说,“政策并不是市场上的打折商品,你给1分钱我都不能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少一分都不行。”经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举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几个例子,多方面说服教育,使该对象认清政策的严肃性,自觉交纳一部分,剩余的作分期缴纳处理;另外,有位很要好朋友的亲戚违法生育,提出请邓站长吃饭,希望能少缴纳社会抚养费,可被邓站长用一句“等你按政策规定交清社会抚养费,我来请你。”坚决拒绝朋友的无理要求。类似例子,不胜枚举。
    邓裕娟同志在处理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凡违法生育对象一个不漏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为情所动,不为恶所难。经常对朋友、同事、同学说,我干这项工作无情面可说,请多多理解和支持。但对响应计生政策,只生一个孩子的育龄群众却是另一副脸孔。海角办对双方为纯居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人员进行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发放保健费,邓裕娟同志为了使辖区该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待遇,想方设法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在辖区内张贴通知,逐家逐户核实登记,该发的一个不漏发到对象手里。对行动不便的,做到上门发放。几年来,海角办辖区内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率达100%。她说:“如果由于自己工作不到位,造成漏发的,对不起,就算自掏腰包也要补发。”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心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这些年来,她为了把计生工作做好,很少睡过一夜安稳觉,很少吃过一顿安闲饭,她象上足了发条的钟不停地工作,常常风里来,雨里去,在日程工作上编写“三八制”,即每月有8天利用工余时间与干部职工谈心,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有8天利用工余时间与育龄妇女见面,了解群众和相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群众和相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群众认真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推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有8天利用工余时间,为计生户传送致富信息,引导和带领干部职工做到服务“五进家”(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服务进渔家;生殖健康服务进渔家;优生优育服务进渔家;科技致富服务进渔家;帮扶解困服务进渔家)。
    邓裕娟同志勇于实践,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1年,办事处在辖区率先试行的独树根东社区居民自治“亮点”工作,她自始至终认真参与策划、精心组织、协调解决工作难题,使办事处试行的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在广西区率先完成。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于2002年全面铺开;2003年邓裕娟积极探索流动人口“三位一体”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2004年在社区推行计划生育“十户联保”工作;2005年坚持以强制执行为突破口,推进依法征收社会抚养等等一系列创新工作,使海角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等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得到了市、自治区、乃至国家领导人的肯定。海角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九年保持市、区两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个人年度工作考评九年来连年被评为优秀,这两项优秀在海角办事处是唯一,在海城区也是为数不多。由于海角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一年上一个新的台阶,因而邓裕娟同志同样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连续九年评为海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曾荣获“2001-2005年广西区婚育新风进万家,千村万户树新风”活动先进个人;“广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先进个人;“北海市‘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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