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北海市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市规划局根据北海市的实际情况,参考了上海、深圳、昆明等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现行标准,对2000年4月1日试行的《北海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已完成了《北海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讨论稿)》(以下简称为《规定》)。
《规定》参照的法律依据为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划》、《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等。
新《规定》在以下方面较原规定作了较大的改进:
一、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方面
北海市现行的停车泊位指标是在1989年试行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基础上制定的,随着北海市城市进程的加快,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高层建筑、私家车的日益增多,原指标有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在新《规定》里,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汽车进入家庭的趋势,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如商业建筑由原来的0.4车位/每100M2营业面积提高到0.5车位/每100M2建筑面积,饮食业建筑每100M2营业面配建停车位由原来的2个提高到5个以上,每100M2普通住宅配建停车位也由原来的0.3个提高到0.5个以上等。
二、城市绿化、景观方面
北海作为亚热带滨海旅游城市,良好的城市景观也是良好旅游环境的一部分,同时由于人民生活的日益提高,对居住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在原规定中,并没有对城市景观方面的要求,为此我们在新《规定》里增加了对各类绿地设置及建设的详细要求,对沿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广场周边的新、扩建建筑物的立面景观设计也作了详细要求,其中规定了建筑临街面的空调户外机作隐蔽处理,住宅建筑临街面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不得安装外挑式防盗笼;并且针对我市商业建筑户外广告设置混乱的情况,规定了户外广告的设置方式和要求,以期形成的舒适的人居环境和美好的城市街景。
三、城市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建设方面
针对我市过去市政建设管理欠缺、乱挖乱埋、重复开挖现象严重的情况,我们在新《规定》里制定了市政工程全面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统筹安排,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综合组织施工,避免重复开挖的建设原则,对市政管线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管理作了详细要求。
四、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方面
新《规定》确定北海老城、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银滩旅游度假区、涠洲岛等地区作为北海市的特别地区,应予以妥善保护和利用,在特别地区的建设项目必须先进行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在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和建设工作,在特别地区的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文物保护、景观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新《规定》尚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欢迎我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寄至北海市四川南路市城市规划局或发电子邮件至bhghj@vip.163.com。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规划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