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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EIHAI.GOV.CN  2008-03-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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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杨立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一部体现科学发展和城乡统筹思想,提高统筹城乡发展水平,规范城乡规划行为,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这部法律是在总结原有的《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原来的《城市规划法》只有市没有乡,《城乡规划法》则把城乡综合一体进行考虑,将原来的城乡二元法律体系转变为城乡统筹的法律体系。由城市规划到城乡规划,一字之差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理念。

《城乡规划法》中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明确把村庄纳入规划,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上,是第一次。这就意味着,原来城乡二元的法律体系被打破,城乡规划步入一体化的新时代。城乡一体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空间、人口、经济、市场、制度等多个层面的一体化,《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必将加速中国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意味着城乡统筹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城乡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是城乡规划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当前,北海正处于城乡建设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对我市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将起到极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大力加强《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工作

为了让市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城乡规划法》,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规划展馆等形式,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要突出宣传《城乡规划法》指导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律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建设行为都必须服从《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逐步形成自觉执行规划、服从规划、遵守规划的良好城乡建设秩序。要通过《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让全社会充分了解我市城乡未来发展前景,增强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使全社会形成遵守规划、依法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抓好《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

2008年是全面实施《城乡规划法》的第一年。我们要坚持以《城乡规划法》为准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和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构建“一带两湾”城市发展新格局,建设宜居城市发挥应有的作用。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我们要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把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城乡规划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城乡规划工作的首要任务,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制定城乡规划。一是开展北海市城市发展总体战略策划,打造城市品牌,塑造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二是按照《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要求,加快《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是促进城市科学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与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是指导城市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件,任何重大项目落地前的规划选址和各类层次的规划都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我们要依据科学发展、和谐构建、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原则,围绕构建“一带两湾”城市发展新格局、建设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前瞻性地研究城市发展和规划实施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规划审批,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三是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工作。《城乡规划法》规定,项目建设和市场运作土地必须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法定依据。因此,我们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加快编制重点开发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力争用两年时间编制完成基本覆盖主城区、铁山港区和铁山港东岸约250平方公里用地面积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满足城市建设发展和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的需要。四是加快鲤鱼地森林公园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重大民生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创建“四城”、建设宜居城市提供规划保障。

二、强化城乡规划管理,保障规划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我们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批后管理,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的指导,努力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工作。

三、进一步转变职能,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重大项目的建设既是我市的重点工程,也是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前提条件。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服务,加强重点项目的规划指导、服务工作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四、加强规划法制建设。根据规划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快制定和修订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重点解决好《城乡规划法》新法实施中的各类规划问题。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城乡规划法》施行后,规划管理工作量将进一步加大,工作责任越来越大,对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加强《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深入掌握其精髓和实质,提高规划制定的科学性、严肃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对城乡规划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要以《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城乡规划工作者肩负的重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大胆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为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北海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崛起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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