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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城市规划局首问负责制
北海市城市规划局  2005-10-17  来源:北海市城市规划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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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城市规划局首问负责制
一、外单位人员或群众来我局办事,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是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我局办事的人员,承担为其服务的责任。自己能办的事项应尽快办理,自己不能办的必须负责联系指引其到有关科室或部门办理。

三、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办理事项,首问责任人员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办事者或来访者的解释工作。

四、凡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咨询、举报违法建设或执法人员违法的,接听电话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并告知对方有关办事科室及联系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

五、接待工作要热情周到,接听电话要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电话记录,解答问题要准确。

六、属首问责任人自办范围的,要一办到底;属他人办理的,要跟踪办理过程,帮助出主意、想办法,确保有始有终;属来电来函的,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采用电话告知和函件回复。

七、凡违反本制度的,经查实后,将按照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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