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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城市规划局一次性告知制度
北海市城市规划局  2005-10-17  来源:北海市城市规划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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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前来咨询有关业务和报建事项的来访者,做好详尽介绍,讲解报建指南上的各项须知,发放报建资料准备清单。做到百问不烦,直至来访者满意为止。


二、凡到我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我局窗口办理规划报建的人员,如携带的报建材料或手续不完备,受理的工作人员要当场一次性告知办事者需补充的材料或相关的手续,并做好指导工作。


三、承办人员要准备填写《一次性告知表》,一式两份,一份给来访者,一份存档,填表内容要详细、清楚。


四、符合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或相关手续的项目,必须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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