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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
北海市城市规划局  2007-06-2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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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城市规划局
办理事项 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申请表、建设(用地工程)规划定点申请表;
3、当年立项批文原件;
4、工商营业热照复印件,房地产资质证书(限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5、授权委托书;
6、该项目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限于工业项目)。
7、项目相应的建设用地界限工作图一式三份(须由具有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进行确)。
注:所有复印件的材料需持原件核对
办理程序 审批
承诺时限 7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办理科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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