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北海市招商促进局 |
| 办理事项 |
项目代办 |
| 申办条件 |
1、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 2、市里确定的重点投资项目。 3、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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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一、应以书面形式向市招商促进局提出代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明确代办内容,填写有关表格。 二、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合法、齐备、有效。 三、要及时与代办员沟通,积极配合代办员的工作,使协办工作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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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按照“受理、承办、回复”程序组织与实施。 一、受理:市招商促进局在办证大厅设立外来投资项目代办窗口(联系电话:0779-3211160),受理外来投资项目代办事项。 1、无偿服务制:除各职能部门按规定向企业收取的有关费用外,承办单位无偿提供各项服务。 2、全程服务制:市招商促进局承接代办项目后,统一协调,指派专人对协助办理的事项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使每项服务都落实到实处。 二、承办:根据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内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政办[2002]135号),在办证大厅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 1、即办事项:办理程序简单,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 2、限时办结事项:涉及1个主管部门,需经过2个工作日以上(含2个)才能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各行政审批部门均制定承诺时限,代办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联办事项:需由2个以上(含2个)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联办事项参照限时办结事项的办理程序进行。 三、回复:代办员把所有的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文件和有关手续件及时反馈给外来投资者或其委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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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1、即办事项:办理程序简单,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 2、限时办结事项:涉及1个主管部门,需经过2个工作日以上(含2个)才能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各行政审批部门均制定承诺时限,代办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联办事项:需由2个以上(含2个)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联办事项参照限时办结事项的办理程序进行。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审批性质 |
备案 |
| 办理科室 |
项目办理科 |
联系电话 |
0779-3211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