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审核 |
| 北海市国土资源局 2007-07-04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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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l、申请补办出让划拨土地报告(原件); 内容包括: (1)何时取得土地使用权、用地位置、面积; (2)土地使用状况; (3)补办手续的理由。 2、权属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房产证、红线图或宗地图原件、复印件各l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有关土地的收费发票及其他收费收据(复印件)。 4、用途改变,需规划部门的批准意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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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报批、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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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资料齐全,手续完备,7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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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按北政发 (1994)2号文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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