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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北海市国土资源局  2007-07-0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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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3、土地证书;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
6、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7、单位营业执照;
8、土地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2、变更地籍调查 ;
3、审批;
4、注册登记;5、换发或更改土地证书 。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土地变更登记手续费:宗地标定地价的0.3%-0.6%; 2、变更权属地籍调查测绘费:单位1元/m2,个人2 元/m2;
3、申请登记费:1元/宗;4、证书费:单位50元/本,个人10元/本,三资企业及特制证8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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