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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5 17:30     来源: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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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主任)会议和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二)制定地方性法规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调研、论证工作。

(三)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信息宣传、公务接洽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处理和接待代表及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五)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六)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七)承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置7个专门委员会:即监察和司法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加挂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牌子)、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下设7个办事机构:即监察和司法法律委员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设置办公室、研究室、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4个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4个科:秘书科、人事科、行政科、信访科。

代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自治区人大代表联络科。

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法规科。

第二部分: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151.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1.8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8.57万元,下降8.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1.8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8.57万元,下降8.45%,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政策,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办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办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办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办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办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办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151.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51.8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8.57万元,下降8.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26.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1.76万元,下降7.47%,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政策,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5万元,下降85.34%,主要原因是调整统计口径及退休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8.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不可比,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随之划转。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94万元,项目支出330.8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8.57万元,下降8.45%。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政策,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6.92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46.9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增加离退人员去世抚恤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不可比。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不可比。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原因是人事调整,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万元,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不可比。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人事调整,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调整。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不可比。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随之划转。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0.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2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7%。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人员去世抚恤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8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了1.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了3.38%,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公车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我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99万元,平均每辆1.4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1.0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45万元,增长26.40%。主要原因是调整统计口径及在职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946.92万元,执行数2151.80万元,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9.45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我部门在预算编制质量及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中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职责履行按质量完成,较好地完成“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0个,项目支出总额330.8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0个,本级项目支出330.8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30.8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支出进度缓慢,影响项目顺利推进。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跟进项目实施情况,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7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2024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顺利召开,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79.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顺利召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有效监督并大力支持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洁。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决算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