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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4-01-31 16:25     来源: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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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工作研究部署情况

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北海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将年度整改任务纳入绩效考评,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北海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机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北海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等文件,对所有整改问题和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落实整改任务。全面实施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湾长制,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实行党政同责。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来,我市共召开2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3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9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领导109次赴现场检查督导,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二、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我市紧紧围绕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聚焦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各整改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标对表,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采取召开会议、现场检查、预警提醒、督查督办、专题报告、定期调度等多种手段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来,印发《政府督查情况专报》7期、《督察整改专报》20期、提醒督办函122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了解整改进展情况,亲自部署指挥,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同时,我市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列为年度专项绩效考核事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力促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按严实深细标准有效推进。

三、整改任务总体进展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北海市的1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167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办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北海市的1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187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办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二轮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北海市的19个问题共71项措施,均已全面开展整改并取得一定整改成效。截至2023年底,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达到序时进度7个,71项措施已完成整改55项,达到序时进度16项;交办的300件信访件,已办结295件,阶段性办结5件。

四、整改工作举措

(一)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有力有序。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全力落实各自领域的环保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各部门在整改工作中继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落实整改。北海市紧紧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聚焦水、气、生态、固废危废等问题整改,靶向发力,将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围绕问题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相继出台《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北海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法规,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增强法律保障。

(三)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问题排查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田长制、林长制和湾长制,持续强化责任落实,保护生态环境。

(四)严格执法监管,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细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继续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

二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陆海统筹治理,全力抓好大气污染攻坚,深入开展秸秆禁烧等专项行动,加强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切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是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扎扎实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持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

附件

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深入

问题一(采用自治区整改方案的问题编号及问题描述,下同)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不够,将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当作自身工作成绩,自我满足、盲目乐观,对天生的好山好水缺乏敬畏和呵护之心,对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甚至视而不见。一些领导干部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广西是欠发达地区,空间很大底子很好,应区别对待,要求给予更多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而对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却有畏难情绪。在谋划自身发展时,着重考虑增长速度,重视发展质量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动辄讲目标太高财政太难、讲能力不足水平不高,对推进解决具体问题缺乏积极作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

1.已达序时进度。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生态立市,建设花园式城市。全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调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相继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北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已达序时进度。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市,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来,共召开2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3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9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领导109次赴现场检查督导,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

3.已达序时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8月,北海市委组织部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本地发展,自主录制并推荐北海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北海绿色发展实现更大进展》,丰富我市本土教学资源。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入党校主体班、重点班的必修课。在培训班开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 做好水土保持建设美丽北海》等课程;在北海领导干部在线教育学院开设大力推进低碳绿色发展等网络学习必修课,并设立生态环保学习专题,专题下设相关课程供全市领导干部网络学习。截至目前,有关生态环保必修课程平均学习点击量5.5万次以上,全市1.7万名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4.已达序时进度。我市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加强生态文明方面的宣传,督察期间,累计刊载新闻438篇。整改以来,召开7场新闻发布会。2023年7月10-16日,市教育局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以“节能低碳,你我同行”为主题,组织观看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交流云直播全国低碳日活动内容。 2023年7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城市公园养护所、中国石化销售广西北海分公司在北部湾广场举办北海市2023年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低碳理念,营造了全社会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2023年8月,围绕“全国生态日”主题开展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普宣传活动、校园教育活动,通过多种网络渠道发布全国生态日标识及海报,转发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文章《习近平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等。2023年10月-12月,全市大力营造垃圾分类浓厚氛围,通过主题讲话、屏幕广播和两微一端等形式多渠道对各校师生进行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活动,安排垃圾分类督导员现场进行投放垃圾分类指导和纠正,形成人人践行垃圾分类的生动局面,为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社会新风尚贡献力量。

5.已达序时进度。我市坚持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考察范畴。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各项生态目标考核情况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在领导干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方面注重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对出现重大环境污染的,不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和考核评优。近年来,北海市没有领导干部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被“一票否决”。市审计局、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意识。2023年度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二、“两高”项目管控不力问题

涉及我市的问题二“节能降碳指标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问题四“平板玻璃产能置换问题”、问题五“46个项目未通过节能审查已动工建设问题”、问题六“为高耗能企业出台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财政电价补贴政策”均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红树林破坏问题

问题七“对红树林保护学习不够研究不深”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问题八:2017年以来陆续发生的12起红树林破坏案件中,有7起是地方国企或政府为业主的工程建设造成的,个别案件破坏时间长、破坏面积大。近年来,广西红树林面积稳中有增,但总体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局部破坏问题突出,保护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以来发生数起红树林受损案件,造成红树林直接死亡239.85亩、退化671.51亩。多起违规施工行为直接造成红树林受损,甚至较大范围死亡。钦南区犁头嘴海堤加固项目造成53.76亩红树林死亡;钦州市茅尾海沙井项目借生态修复之名造景修路,造成29.43亩红树林死亡。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工作已完成。

措施33、34、36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35.已完成。科学编制红树林生态修复方案,积极开展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对于受破坏红树林地,督促各相关单位科学编制红树林生态修复方案,并实施红树林修复补种工程。同时,强化红树林修复施工管护,加快红树林生境恢复。

37.已完成并持续整改。科学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前期工作,尽量避让红树林地,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红树林地的审批,严防各类开发行为破坏红树林资源。对批复建设项目周边有红树林的,实行项目建设期全程严格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项目审批,要求业主项目选址时应当避让红树林,对确实无法避让,需移植、砍伐、占用或征收红树林的项目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红树林生态恢复方案,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对毗邻红树林的项目,严格要求业主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做好红树林的生态监测,避免对红树林的生境产生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切实保护红树林。强化项目监管,落实红树林生态保护措施,对重点区域红树林进行每月巡护。

问题九:养殖污染及局部过度捕捞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养殖造成7.35亩红树林枯死、410.9亩红树林退化。北海市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内18567亩陆域养殖场未清退,部分养殖区废水直排。防城港市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围网捕鱼及大量蚝排筏架。钦州市红树湾公园红树林生长区域地笼捕捞设施长达5公里。此外,丹竹江、大风江流域采砂抽沙作业也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工作已完成。

措施39、42、47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40.已完成。启动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陆域养殖塘清退处置工作,制定清退处置方案,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并有序推进。已完成核心区、缓冲区养殖塘的清退工作。

41.已完成。对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养殖塘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池塘生态化改造示范点建设方案,完成5个养殖塘生态化改造试点建设工作。    

四、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

问题十: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20.2%。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48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49.已完成。经排查,我市未发现“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

50.已完成。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行动,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6座,市级绿色矿山6座。

51.已达序时进度。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废弃矿山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印发实施《北海市“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组织各县区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五、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管理不严问题

问题十三:在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一些地方依然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取石、违建别墅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既往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意识淡漠,法治意识不强,重建轻管,保护地内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频发。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5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矿业权问题整改。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59、6061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62.已达序时进度。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长效机制,将自然保护地、湿地和红树林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并持续开展巡护监管。

六、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问题

问题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73、77、79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74.已完成。完成主城区第一期排水管网普查及管道内窥检测项目,共计排查检测第一期范围内排水管网493公里。开展第二期排水管网普查工作,完成大冠沙周边排水管网普查。合浦县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检测项目已完成现场验收,完成县城区外业管网排查410公里,并提交管线点成果表。

75.已达序时进度。已完成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广东路至上海路(北部湾路以北)主干道排水改造工程项目、湖南路(北海大道至北部湾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茶亭路(广东路至上海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等3个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快城镇生活雨污水管网建设改造,2023年北海市完成雨水管网建设改造25.84公里,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6公里任务,完成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45.51公里,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30公里任务。

76.已达序时进度。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北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合浦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均已建成投运。

78.已达序时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3年预算安排污水环境治理项目经费共计6008万元。

问题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

86.已达序时进度。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引入第三方服务,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积极组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指导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在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录入、申报,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动。加强涉疫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妥善、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建成,完成试点火并进入暖炉阶段,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87.已达序时进度。印发工作方案,开展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重点对汽车维修厂,汽车4S店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参与自治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指导4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单位对产生废铅蓄电池单位提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服务。强化信息共享,加强交通运输、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七、需持续深化整改问题

问题二十三:沿海三市陆源污染控制不力,入河入海排口水质超标问题突出。钦州市茅尾海沿岸157个水产养殖排水口有41个水质严重超标。防城港市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11个排水口水质重度污染。北海市2020年上半年监测的25个入河排污口有15个超标,下半年监测21个入河排污口有11个超标;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一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入海,将沙滩污染得一片狼藉。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101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102.已达序时进度。加快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13公里推进入河排污口水质超标问题整改,2023年全市镇级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73.03%。

103.已完成。加强禁养区畜禽养殖排查清理整治,督促指导162家已投产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表和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台账,计划制定率100%,台账建立率100%。南康江、南流江和白沙河等流域49家生猪养殖户纳入日常监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设127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八、环境信访问题

问题二十六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工作已完成。

措施110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111.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群众举报问题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举报问题共有8件,目前已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1件;3件电话回访不满意件全部办结。

112.已完成。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北海市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北海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规范日常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理流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北海e眼”等平台中群众投诉问题,把问题解决在日常,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113.已完成。北海市纪委监委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先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关于开展2023年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牵头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无故不完成信访投诉件整改任务,生态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重点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查处了一批涉及生态环保问题的案件,强化“巡纪联动”、做实日常监督,切实让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惠及广大群众

、其他问题

问题二十九“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问题三十三“农药化肥使用量统计不实”均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十、北海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问题

问题三十六(自治区问题编号,下同):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自2012年6月立项后,至今仍未建成。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南宁市横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完全,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外流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出排放标准143.7倍。贵港市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闲置,伪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假象,骗取治污资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148、149、152、153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150.已达序时进度。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于2022年6月投运。华润水泥(合浦)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0日投运

151.已达序时进度。2023年预算安排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4217万元。同时积极利用PPP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23年预算安排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经费4526.44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运营经费570.18万元。

158.已达序时进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排查及清运处置,对农村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进行有效管控。完成4座乡镇中转(转运)设施建设工作,并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印发实施《北海市秸秆禁烧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北海市重点区域推进甘蔗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农村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管控。   

    十一、岑溪市花岗岩矿山粗放式开采、生态破坏严重问题

问题三十七“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十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违规施工导致红树林大面积受损问题

问题三十八“北部湾港务集团违规施工导致红树林受损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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