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考和高考即将来临,为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源控制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从2024年5月29日至6月27日,对我市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范围内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在本市范围内正在建筑(含装修工程)施工和室内装修及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及个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从5月29日起,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中高考期间(6月7日—9日、6月24日—27日)全天禁止建筑施工;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5月29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8日至6月27日期间停止出具夜间连续施工证明。
三、在市区范围内所有投入经营的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音乐酒吧、歌舞厅、KTV)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市区范围内,一律不准从事露天卡拉OK经营。
四、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全市城镇范围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强音响的方法招揽顾客。市区公共场所使用音响的场所必须控制音量,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在广场、街巷、居民区空地等公共场所开展的群众娱乐和健身活动应暂停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控制音量,以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污染。
五、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六、中高考期间(6月7日—9日、6月24日—27日),考点周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居民住宅区)周围直线距离500米以内,全天24小时禁止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以免干扰考生考试和休息;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在市区内特别是在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禁止鸣笛、轰趴、疾驶,警车、消防救援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不得使用警报器。
高考考点及住宿点:北海中学、北海七中、北海五中、北师大北海附中、北海一中(解放路校区)、廉州中学、合浦一中、合浦二中、合浦四中、北海二中、北海九中、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行知高级中学、北海市东方外国语学校高级中学、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银海区银滩中学、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国发高级中学、北海市民附高级中学。
中考考点及住宿点:北海一中(解放路校区)、北海三中、北海五中、北海六中、北海八中、北海九中、第二实验学校、北师大附中、民附学校、涠洲实验学校、南康中学、营盘中学、福成中学、南康一中、南康镇中、营盘镇中、铁山港区实验学校、新皇都大酒店、异国风情假日酒店、天怡酒店。
七、各职能部门务必加强对各类噪声的监督管理,各司其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高考期间对考点、考生集中住宿点地段的工业方面噪声的监管,各县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考点、考生集中住宿点地段的社会生活方面噪声的监管,市旅游文体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协助对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检查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科学编制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局、旅游文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举报电话:北海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特此通告。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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