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2021年,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督察组反馈涉及北海市的问题,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截至2025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北海市共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剩余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待自治区核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使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抓整改。北海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督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将督察整改列为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要点,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来,全市共召开37次市委常委会、5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88次生态环境专题会议,市领导158次赴现场检查督导,推进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压紧责任链条,凝聚合力抓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部署推进、牵头协调督办;各级分管领导抓实抓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全程跟踪督导整改进度与质量。印发实施《北海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县区坚决扛起属地整改责任,紧盯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抓落实;市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与督查督导。通过条块结合、同向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导考核,动真碰硬抓整改。坚持将贯穿绿色发展理念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考察范畴。每年制定印发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各项生态目标考核情况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将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督查列入全市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计划,严肃追责问责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突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攻坚补短板,生态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总体保持优良
(一)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科学确定城镇及镇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总体规模和布局。全市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座,镇级污水处理厂21座,污水处理规模达44.3万吨/天。2021-2025年,北海市累计投资50.62亿元,建设雨污水管网项目111个,建设改造污水管网424.92公里、雨水管网337.38公里,超额完成北海市“十四五”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目标。2022年建成投运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能力1400吨;2023年建成投产华润水泥(合浦)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项目,日处理能力500吨。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满足每日垃圾处理需求,北海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印发实施《北海市2025年全力推动碳排放强度下降工作方案》《北海市2025年全力推动能耗强度下降工作方案》。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市培育国家级绿色园区1家、绿色工厂7家,自治区级绿色园区3家、绿色工厂16家。铁山港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完成率居全区第一,全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容量位居全区前列。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强我市18家纳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
(三)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稳步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市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销号1529.4公顷,超额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我市“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率达60%(即1511.4公顷)的任务。其中,自然恢复类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共完成修复281个,销号面积为309.02公顷;转型利用类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共完成修复181个,销号面积为1216.82公顷;工程修复—自行耕种类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共完成修复3个,销号面积为3.56公顷。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计,我市的整改完成率在全区排名首位。
(四)生态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总体保持优良。2025年,我市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97.8%,稳定保持“优”。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3.6微克/立方米,优于考核目标和全区平均水平(25.9微克/立方米),全年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中向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海城区荣获国家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涠洲岛旅游区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实现了北海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双示范”创建零突破。涠洲岛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海湾和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美丽海湾建设经验做法获生态环境部向沿海省市推广应用。“碧海银湾转化为金山银山”获评“打造生态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广西品牌主题实践探索优秀案例”。
三、深化系统治理,共建宜居宜业的美丽北海
下一步,北海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胸怀“国之大者”,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更为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彰显“品质北海、魅力北海”。
附件: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深入
问题一(采用自治区整改方案中的问题编号、问题描述和整改措施编号,下同):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不够,将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当作自身工作成绩,自我满足、盲目乐观,对天生的好山好水缺乏敬畏和呵护之心,对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甚至视而不见。一些领导干部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广西是欠发达地区,空间很大底子很好,应区别对待,要求给予更多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而对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却有畏难情绪。在谋划自身发展时,着重考虑增长速度,重视发展质量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动辄讲目标太高财政太难、讲能力不足水平不高,对推进解决具体问题缺乏积极作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生态立市,建设花园式城市。全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调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相继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北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已完成。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市,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来,共召开37次市委常委会、5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88次生态环境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改工作,市领导158次赴现场检查督导,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
3.已完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北海市委组织部将生态环境教育相关内容列入北海市2025年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第二期)、北海市2025年乡科级正职干部进修班(第一期)及2025年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乡科级副职干部进修班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10期党校主体班教学计划,设置《重“文化传承” 践“两山”理念,闯“向海”新路——沿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海的足迹奋勇前》等专题课程,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作为学员学习参考书目,提升参训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治理能力。北海市纪委监委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作为政治监督重点,紧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化细化政治监督清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督促责任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合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潘某、沈某等人充当非法捕捞“保护伞”,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严重违纪违法案,先后组织17个相关单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并拍摄警示教育片《职责空转毁森林》,在北海市2024年第三季度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推动全市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围绕红树林保护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策划刊发稿件《守护“海岸卫士”》,拍摄制作的视频《监督看得见|联动监督擦亮生态底色》,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媒体刊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4.已完成。我市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加强生态文明方面的宣传,督察期间,累计刊载新闻438篇。整改以来,召开7场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将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作为重要内容计划列入年度全市新闻报道宣传工作要点和近期新闻宣传重点工作并落实,在《北海日报》、北海广播电视台、北海新闻网开设[世界地球日][推进移风易俗 倡树文明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 树立绿色环保观念][生活垃圾分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厚植生态环境优势 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世界红树林日][反对浪费 崇尚节约][“两山”理念20载·壮美广西“绿”动未来][讲好中国故事][实施“十大行动” 推动北海高质量发展][辉煌十四五北海新答卷]12个专栏,刊播《北海市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十年规划 构建多元共治长效机制》《涠洲岛获评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道德评议树新风 移风易俗润民心》《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加快推动北海有色金属、关键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新闻报道,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刊播相关稿件387篇,大力宣传北海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同时,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在《北海日报》开设生态文明主题公益广告专栏,先后刊播《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绿色城市 和谐发展》《绿色出行 低碳环保》等公益广告,目前推出34期;在北海广播电视台播发《节约每一度电》《保护海洋生态》公益广告2900多次。强化多形式线上宣传。通过《北海日报》、北海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北海新闻网、北海融媒APP等新媒体平台刊播生态环境图文报道89篇,制作推送短视频53个,新媒体阅读量50万+次。
5.已完成。我市坚持将贯穿绿色发展理念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考察范畴。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各项生态目标考核情况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在领导干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方面注重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对出现重大环境污染的,不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和考核评优。近年来,北海市没有领导干部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被“一票否决”。市审计局、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意识。2025年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二、“两高”项目管控不力问题
涉及我市的问题二“节能降碳指标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问题四“平板玻璃产能置换问题”、问题五“46个项目未通过节能审查已动工建设问题”、问题六“为高耗能企业出台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财政电价补贴政策”均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三、红树林破坏问题
涉及我市的问题七“对红树林保护学习不够研究不深”、问题八“红树林破坏案件”、问题九“养殖污染及局部过度捕捞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均已整改完成,问题七已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问题八和问题九已在2024年1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四、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
问题十: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20.2%。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措施48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措施49、50已整改完成并在2024年1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51.已完成。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废弃矿山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目前,我市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销号1529.4公顷,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计,我市的整改完成率已在全区排名首位。同时,我市已超额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我市“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率达60%(即1511.4公顷)的任务。
五、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管理不严问题
问题十三:在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一些地方依然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取石、违建别墅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既往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意识淡漠,法治意识不强,重建轻管,保护地内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频发。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5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矿业权问题整改。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措施59、60、61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62.已完成。建立了自然保护地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办法》(北办法〔2021〕1347号)要求,我市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等)已实行了林长制,将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工作纳入了市林长制内容,并持续开展巡护监管。
六、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问题
问题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措施73、77、79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措施74已整改完成并在2024年1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75.已完成。2021-2025年,北海市累计投资50.62亿元,建设雨污水管网项目111个,建设改造污水管网424.92公里、雨水管网337.38公里。先后建设北海市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广东路至上海路(北部湾路以北)主干道排水改造工程、北海市主城区“十四五”内涝整治工程、北海大道西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大冠沙片区排水改造工程等一批排水改造项目,超额完成北海市“十四五”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目标。
76.已完成。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北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合浦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均已建成投运。
78.已完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2-2025年,市财政累计筹措资金98903.03万元,支持污水处理运营、污水收集设施建设及污水设施建设改造。
涉及我市的问题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已整改完成并在2025年1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七、需持续深化整改问题
涉及我市的问题二十三“入河入海排口水质超标问题突出,北海市15个超标”已整改完成并在2025年1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八、环境信访问题
问题二十六“环境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2024年1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九、其他问题
问题二十九“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问题三十三“农药化肥使用量统计不实”均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十、北海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问题
涉及我市的问题三十六“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至今仍未建成。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已整改完成并在2025年1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十一、岑溪市花岗岩矿山粗放式开采、生态破坏严重问题
问题三十七“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十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违规施工导致红树林大面积受损问题
问题三十八“北部湾港务集团违规施工导致红树林受损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公示完成,不重复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