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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01-02 16:33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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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管委会编制了《广西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www.beihai.gov.cn)上查阅《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管委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管委会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管委会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管委会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管委会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管委会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管委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管委会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管委会主要采取网上政务公开栏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beihai.gov.cn
     本管委会当面受理点: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点: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东延线197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9-2083696。
     本管委会还将采用报纸、园区简讯、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管委会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管委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管委会申请获取。本管委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东延线197号811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9-2083696;
    传真:0779-2083697
    邮政编码:536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管委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广西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管委会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管委会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管委会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管委会掌握的政府信息,本管委会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管委会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管委会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管委会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管委会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管委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79-2024377(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海市政府大院市府办三楼307室;
     邮编536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单位或者上级政府单位投诉,接受投诉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