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已受理中电嘉鑫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文和食品厂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有关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如下:
中电嘉鑫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科业路以西、科达路以北,用地面积为25049.61㎡(约37.57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建设3幢厂房,2幢配套宿舍楼。项目总体指标如下:容积率1.7,建筑密度35.6%,绿地率12.05%,项目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公告期限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3日,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东延线197号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编:536000
特此公告。
附件:总平面图、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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