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园区经济发展和经贸管理等工作,编制园区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与行业结构调整规划及研究制定投资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测、分析园区经济运行态势;
3.承担园区经济统计工作;
4.负责统筹推进园区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
5.负责权限内企业技改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6.负责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审批、报批和管理;
7.负责联系科研机构和促进产学研合作;
8.负责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9.负责园区内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以及技术培训和合作交流,负责组织协调园区科研机构和企业申报各级发改、工信、科技项目及跟踪管理工作;
10.负责企业节能减排;
11.负责园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2.负责编制园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应急预案;
13.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及应急救援工作;
14.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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