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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2-25 09:48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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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种专项规划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大产业发展、城镇群建设、土地利用及港口等规划的衔接;

    (二)配合做好北部湾港北海港域及道路基础设施等重要资源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整合工作,组织经济区(北海)建设的招商宣传推介工作;

    (三)统筹北部湾经济区(北海)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牵头组织、审核并上报利用岸线资源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统筹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北海电子产业园等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五)统筹全市工业物流业布局和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工业产品物流发展;负责联系重要物流企业,兑现物流补贴,培育壮大物流龙头企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共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项目管理科、规划科、物流工作科、合作促进科。核定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北部湾办预算收入总计4304318.33元,较2021年同比减少40%;预算支出总计4304318.33元,较2021年同比减少40% 

。主要用于湾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业务的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减少的原因为按照市财政意见,2022年部分项目经费从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申请。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北部湾办预算收入总计4304318.33元,较2021年同比减少40%。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304318.33元,同比减少2855397.9元,减少40%。2022年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按照市财政意见我办重大项目-北海港铁山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从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申请。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北部湾办支出总预算4304318.33元,较2021年同比减少40%。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304318.33元,同比减少2855397.9元,减少40%。2022年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按照市财政意见我办重大项目-北海港铁山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从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申请。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北部湾办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04318.33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同比减少4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04318.33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业务的专项支出,2021年同比减少40%。财政拨款收支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按照市财政意见我办重大项目-北海港铁山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从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申请。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市北部湾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304318.33元,较2021年7159716.23元减少40%,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按照市财政意见我办重大项目-北海港铁山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从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申请。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994318.33元(较去年同比增加9%,增加的原因为调整工资福利标准等),主要用于市湾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10000元(较去年同比增加362%,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度新增项目北海市市本级港口物流奖补经费),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加速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推进北海市港口物流建设、推进北钦防三市一体化建设、开展北部湾经济区专题招商活动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市北部湾办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1994318.33元,较2021年1829716.23元增加9%。2022年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调整工资福利标准等。 

    (一)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714552.57,较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1540988.01增加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社保公积金等缴费金额提高。具体包括:基本工资454188元、津贴补贴348900元、奖金44000元、伙食补助费4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4446.08元、职业年金缴费152223.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0806.3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05.58元、住房公积金228334.5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849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269365.76元,较2021年的277528.22元减少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调出1人。具体包括:办公费11000元、水费1320元、电费5280元、邮电费26110元、差旅费29700元、维修(护)费3850元、会议费4950元、培训费4400元、公务接待费2750元、工会经费38055.76元、福利费2750元、其他交通费用1194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800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00元,较2021年的11200元减少7%,减少的原因在于调出1人,主要用于干部健康体检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750元,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8000元减少57%,具体包括: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21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与2021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17750元,较2021年28000元减少57%,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22年无此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94318.33元,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829716.23元,同比增加164602.1元,同比增长9%,原因是工资福利标准调整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共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2800元,与2021年相比预算减97%,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无重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00元,包括采购保险柜、办公桌椅、复印件等办公用具;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800元,主要用于采购电信接入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等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使用国有固定资产420262元(原值),均为电脑、桌椅等日常基本办公设备;本部门保留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我办已按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