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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02-23 09:10     来源:北海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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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负责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种专项规划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大产业发展、城镇群建设、土地利用及港口等规划的衔接;

(二)配合做好北部湾港北海港域及道路基础设施等重要资源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整合工作,组织经济区(北海)建设的招商宣传推介工作;

(三)统筹北部湾经济区(北海)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牵头组织、审核并上报利用岸线资源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统筹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北海电子产业园等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五)统筹全市工业物流业布局和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工业产品物流发展;负责联系重要物流企业,兑现物流补贴,培育壮大物流龙头企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共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项目管理科、规划科、物流工作科、合作促进科。核定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

第二部分:北海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2

第三部分:北海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北部湾办预算收入总计641.63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加49%;预算支出总计641.63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加49%。

主要用于湾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业务的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加的原因2023年北海市市本级港口物流奖补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北部湾办预算收入总计641.63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加49%。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41.63万元,同比211.20万元,增加49%。2023年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2023年北海市市本级港口物流奖补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北部湾办支出总预算641.63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加49%。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41.63万元,同比增加211.20万元,增加49%。2023年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2023年北海市市本级港口物流奖补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北部湾办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1.6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同比增加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1.6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业务的专项支出,较2022年同比增加49%。财政拨款收支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2023年北海市市本级港口物流奖补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市北部湾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41.63万元,较2022430.43万元增加49%,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2023年北海市市本级港口物流奖补经费增加。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16.63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9%,增加的原因为调入2人工资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市湾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84%,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度项目北海市市本级港口物流奖补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加速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推进北海市港口物流建设、推进北钦防三市一体化建设、开展北部湾经济区专题招商活动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市北部湾办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216.63万元,较2022年199.43万元增加9%。2023年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为调入2人工资费用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等。

(一)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84.94万元,较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171.45万元增加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工资费用增加。具体包括:基本工资56.39万元、津贴补贴41.19万伙食补助费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住房公积金21.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0万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30.49万元,较2022年的26.94万增加1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调入2人工资费用增加具体包括:办公费1.3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62万元、邮电费3.05万元、差旅费3.51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会议费0.59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较2022年的1.04万增加15%,增加的原因在调入2人工资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干部健康体检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3万元,较2022“三公”经费预算1.76万元减少48%,具体包括: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0.93万元,较20221.76万元减少48%,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0.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同比增加3.55万元,同比增长13%。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北海市统一安排的开支标准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3.5万元,同比增加2.22万元,增长20%。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4万,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5%,同比减少2.4万下降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采购复印机、台式电脑等办公设备的计划减少。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采购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6  %;工程采购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服务采购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4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本单位共使用国有固定资产44.31万元(原值),均为电脑、桌椅、打印机等日常基本办公设备;本部门保留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预算执行监控的主要内容,又是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为此,我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的引领作用。现我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资金641.6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该资金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完成本年度部门制定的整体绩效目标任务。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我办2023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共2个,资金合计42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分别是包括北海市市本级港口物流奖补经费400万元、北部湾办综合管理工作经费25万元。具体指标制定情况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