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园区办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园区办部门2025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园区办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起草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定全市产业园区、中国一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重大问题研究。
(二)负责全市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全市产业园区设立、升级、变更名称、调整规划面积或者区位、优化整合等工作。
(三)依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全市产业园区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关键支撑平台建设。统筹指导全市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推动优化产业园区营商环境。组织推进中国一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建设发展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四)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
(五)组织推动自治区产业园区发展资金(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涉及产业园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其他资金和所出资的产业基金落户北海市产业园区,并监督使用。协调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投融资机制创新。
(六)统筹推进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和一体化发展。参与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建设。
(七)统筹推进市域内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发展,协同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协助推动沿海港口重大资源整合、重大项目建设和港口管理体制创新。负责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港口岸线资源利用事项的前置审核。协助推进服务产业园区的物流体系建设,协助服务产业园区的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设施建设,协助优化产业园区物流组织和服务。
(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动与重点城市、重点区域的产业对接合作和园区共建推进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产业园区、港口城市合作建设及临港开发开放。
(九)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经济运行信息统计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十)协调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发展工作,组织指导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协助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智库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北海市园区办共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园区规划建设科、园区改革与服务科、北部湾发展与港航建设科、考核评价科。各内设机构的职责如下:
(1)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办、意识形态、党建、宣传、纪检、民族团结、平安建设、群团组织、工资福利、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重要文稿。承担机关财务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电子政务、会务、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协调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发展工作,组织指导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组织申报北部湾经济区人才专项资金并监督使用。协助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智库建设。
(2)园区规划建设科。组织拟订全市产业园区、中国一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产业园区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推动自治区产业园区发展资金(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涉及产业园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其他资金和所出资的产业基金落户北海市产业园区,并监督使用。负责协调产业园区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关键支撑平台项目建设相关问题,牵头建立产业园区建设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港产城园融合创新发展。协调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投融资机制创新。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沿边临港产业园工作。
(3)园区改革与服务科。组织起草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相关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统筹推进全市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产业园区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统筹指导全市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推进全市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全市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综合改革,组织开展和指导重点区域的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推介工作。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动与重点城市、重点区域的产业对接合作和园区共建。推进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产业园区、港口城市合作建设及临港开发开放。参与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北海协同发展区建设工作。
(4)北部湾发展与港航建设科。组织起草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重大问题研究。组织拟订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推进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相关工作。参与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协调推进市域内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市域内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发展相关工作,协同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负责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港口岸线资源利用事项的前置审核。协同推进市域内沿海港口建设重大项目审批和核准相关工作。协助推进服务产业园区的物流体系建设,协助服务产业园区的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设施建设,协助优化产业园区物流组织和服务。统筹推进全市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5)考核评价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考评制度,建立完善定期通报机制,提出考评结果应用的意见建议。承担全市产业园区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市产业园区设立、升级、变更名称、调整规划面积或者区位、优化整合等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经济运行的统计、监测和分析,督促指导相关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评工作。
(二)北海市园区办共设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服务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为: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协助主管部门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关键支撑平台建设。
(2)协助主管部门推进市域内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协助推进产业园区的物流体系和物流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园区物流组织和服务。
(3)协助主管部门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北部湾经济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动与重点城市、区域的产业对接合作和园区共建推进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一东盟产业园区、港口城市合作建设及临港开发开放
(4)协助主管部门监测全市产业园区和北部湾经济区经济运行情况,负责信息采集和统计等相关工作。
(5)协助主管部门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发展和市域内北部湾经济区的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和人才发展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北海市园区办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北海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北海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园区办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453.35万元,总支出453.35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80.40万元,减少15.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5.0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453.35万元,较上年减少80.40万元,减少15.0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部门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的0%;单位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453.35万元,较上年减少80.40万元,减少15.0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部门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53.35万元,占总支出的55.89%;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44.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453.3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 453.35 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80.40 万元,减少15.0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减少15.0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453.35万元,较上年减少15.0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为:
行政运行支出253.3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0.27%,增加的原因为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市园区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34.21%,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253.35万元,较上年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216.47万元,较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59.35万元、津贴补贴41.80万元、奖金49.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5万元、住房公积金21.30万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35.68万元,较2024年增加25.9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调入1人。具体包括:办公费1.3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62万元、邮电费3.05万元、差旅费3.51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会议费0.59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万元,较2024年增加7.14%,增加的原因在于调入1人,主要用于干部健康体检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3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0.93万元,增长103.33%,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83万元,比上年增加0.93万元,增长103.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产业园区改革调研任务增多,接待任务增大以及新设立下属事业单位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6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08 %,较上年增加7.36万元,增长2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机关运行成本增大。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0.55万元。较上年增加8.75万元,增长486.1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公需要采购家用家具和设备,其中:
货物类采购 8.9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4.83 %;工程类采购 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服务类采购1.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5.1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2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暨全区产业园区建设现场推进会项目 |
15.17 |
完成2023年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暨全区产业园区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北海市的举办任务。 |
港口物流发展补助 |
104.70 |
按要求完成港口物流发展补助。降低生产企业运作成本,减轻物流企业经营压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优化北海营商环境,促进更多企业在北海市扎根,推动北海市产业集聚新局面。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北海市园区办2025年部门预算表
2.北海市园区办2025年绩效目标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