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协助起草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协助编制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公共绿化、公园、广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授权承担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审核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各类技术指标和标准,配合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工作,并给予技术指导;根据授权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根据授权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城市广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竣工验收移交后的城市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共绿地、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城市广场等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市辖县(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绿化规划、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5.协助开展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管理。协助制度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园林苗木、花卉培育研究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6.根据授权承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地性质、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等方面的批后监管工作。
7.协助编制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推广科技成果。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市园林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8.完成市市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是北海市市政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1人,实有在职人数17人。退休12人。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技术科、绿化管理科、公园管理科、建设监管科、植物研究管理科。
第二部分: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376.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9.9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8.97万元,增长1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3.9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5.67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及项目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9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99万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万元(2022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从主管局拨入的党员教育基地建设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26.5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65万元,增长235.7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有结转结余资金待以后年度使用。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376.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57.2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8.97万元,增长1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会经费开支、在职人员绩效发放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39,增长907.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部分绩效奖金及退休人员部分生活补助根据财政统计口径调整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核算。
2.卫生健康支出14.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69万元(2022年度无卫生健康支出),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职工医疗保险开支列入其他功能分类核算,统计口径不同。
3.城乡社区支出1,277.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年度项目、人员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等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4.47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3.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的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82万元(2022年度无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列入其他功能分类核算,统计口径不同。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19.2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31万元,下降27.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使用消化了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5.61万元,下降5.72%。其中:基本支出413.28万元、项目支出668.02万元。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9.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39.51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二是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不列入预算由财政在决算年度内直接下达。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会经费开支、在职人员绩效发放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06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4%。预决算差异是因为部分预算资金财政未拨付,无法完成开支。主要用于单位年度项目、人员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等开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的开支。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3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2.75万元的121.5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不列入预算,由财政在决算年度内直接下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27万元的96.2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部分预算资金财政未拨付,无法完成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27万元的396.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实际开支大于预算。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73.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99万元(2022年度决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3.99万元。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99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9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内财政直接下达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历年债务的清偿。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9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68万元,降低18.88%,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包含职工伙食补助费,决算批复公用经费不含职工伙食补助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3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需要,职工出差事项增加从而引起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23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3.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3.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70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第四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园林中心)”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3.9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的9个,评定为二等的2个。项目调整后预算数为1,540.75万元,执行数为983.56万元,完成预算的63.84%。自评结果如下:
(1)“第十三届广西园博会(河池)北海展园参展参会活动等费用”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总结经验指导以后项目的开展。
(2)“2023年第四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园林中心)”项目自评总分97.5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该项目大部分经费的支出;二是基本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偏差原因:1个项目手续不完善未能支付。下一步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完善手续后及时支付。
(3)“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经费(2023年)”项目自评总分83.85分(二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目经费财政未拨付、未能完成支出;二是基本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偏差原因:①有4个绿化活动场地未完成,其中:有2个因群众反对或者土地问题无法建设,有2个因扩大面积或者更换地址导致工期延后;②情人岛公园项目因财政资金未落实导致无法建设。下一步将积极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问题,调整方案,加快施工进度;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加强与财政沟通,申请尽快拨付资金以便及时推进项目。
(4)“客服中心管护费用”项目自评总分为97.79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基本完成该项目经费的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偏差原因:①财政未收回本单位预算压减的指标,导致该项目预算调整数仍为年初预算数,造成执行率不准确;②剩余指标已提交付款申请,财政最终未拨付。下一步将加强与财政的沟通,提高预算执行率。
(5)“奖励性补贴(按月预发)”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总结经验指导以后项目的开展。
(6)“重要节日环境美化项目”项目自评总分为96.74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部分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偏差原因:剩余指标已申请,财政未拨付,导致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财政的沟通,提高预算执行率。
(7)“北海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备检整改工作专项资金”项目自评总分为80.17分(二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部分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部分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偏差原因:一是因为剩余指标已申请财政未批复导致预算执行率不高;二是因为财政资金未落实,部分项目只能相应调整工作量,无法完全达到预算设定指标值。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加快资金申请;更加合理编制工作方案及预算,从而更好地规范项目的实施。
(8)“2022年重要节日环境美化项目”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总结经验指导以后项目的开展。
(9)“奖励性补贴(结算)”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总结经验指导以后项目的开展。
(10)“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总结经验指导以后项目的开展。
(11)“各公园、广场、绿化站保安服务经费”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总结经验指导以后项目的开展。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