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园林部门) 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园林部门)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园林部门) 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包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按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分别进行说明。(注意:一定要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与去年对比增减变动原因进行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如:当年重点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对上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结合本部门预算,对专业性较强的预算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部分: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园林部门) 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北海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起草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市城市规划区3412内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主干道绿化带的具体建设管理工作;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雕塑进行建设管理;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报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城市单位附属绿地绿化设计方案。指导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等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古树名木的建档造册保护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设立、申报、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3.协助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和指导市区义务植树工作以及对完成义务植树情况进行评比,实施奖惩。
4.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并监督检查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配合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协助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绿化配套方案。
5.协同规划部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各类建设工程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监督检查工作。
6.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移修砍伐征(占)的审批管理。
7.编制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推广科技成果;制订行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园林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8.编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对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监管。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主要职能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和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三)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主要职能
负责广场的卫生保洁、广场内园林绿化及各种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场内市容秩序管理、治安秩序管理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大型公益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等。
(四)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主要职能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游览项目组织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
(五)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能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对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对公园绿地进行植物栽培与养护。
(六)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能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对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对公园绿地进行植物栽培与养护。
(七)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能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对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对公园绿地进行植物栽培与养护。
(八)北海市植物园主要职能
调查、采集、鉴定、引种、驯化、保护和推广利用植物,栽培植物,展示和保护植物多样性,开展植物科普、科研和生态旅游观光服务。
(九)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
开展园林花卉研究,促进科技发展、园林学研究,花卉学研究。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北海市园林管理局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是北海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园林局共有下属单位8个。其中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北海市植物园区;属自收自支单位1个,是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本级内设办公室、规划管理科、工程管理科、园林技术科、公园管理科、绿化管理科共6个科室。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编制数21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 后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13人。
(二)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机构情况:根据《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北编〔2012〕99号)及《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内设机构的批复》(北编办〔2012〕248号)文件精神,我站领导职数为站长1名(正科长级)、副站长3名(副科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副科长级)。
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数135人,其中:管理岗位26人、专技岗位83人、工勤岗位26人。在职管理11人(双肩挑1人),专技43人,工勤69,共123人;另有退休人员77人,遗属1人;编外人员情况:4050人员3人,聘用合同工501人。
(三)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单位负责人1名,办公室2名,财务1名,生产科2名,生产科一线1名。编制数7人,现有在职在编7人。退休2人。
(四)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为独立核算的财政差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核定领导职数一正三副共4人。编制总数51人,现有在职人员47人(其中领导5人,为主任1人,书记1人,副主任3人)。退休65人。
(五)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为独立核算的财政差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编制是23人,实有在编职工22人。退休职工24人。
(六)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为独立核算的财政差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编制数是46人,实有在编职工35人,退休职工19人。
(七)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为独立核算的财政差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编制数是10人,实有在职职工9人。退休职工12人。
(八)北海市植物园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植物园为独立核算的财政差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编制数55人,在编在职人数42人。退休人数39人。
(九)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为独立核算的自收自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5名。因没有固定财政拨款作支持,一直难于引进人才,目前没有在编人员。
第二部分: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园林部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部门)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北海市园林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总计9,567,161.64元(上年收入总计8,276,846元,同比增加1,290,315.64元,同比增长15.59%)。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67,161.64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9,567,161.64元(上年支出总计8,276,846元,同比增加1,290,315.64元,同比增长15.59%)。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799.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单位部分的医疗保险。
2.城乡社区支出9,290,162.64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66,199.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6.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总计 40,173,414.56 元(上年收入总计35,195,850.97元,同比增加4,977,563.59元,同比增长14.14 %)。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173,414.56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 40,173,414.56 元(上年支出总计35,195,850.97元,同比增加4,977,563.59元,同比增长14.14 %)。包括:
1. 城乡社区支出40,173,414.56元,主要用于北海市绿地及道路绿化管护及相关工作支出。
2.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总计2,123,328.67元(上年收入总计 2,126,071元,同比减少2,742.33元,同比减少0.13%)。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23,328.67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余收入0元。
3.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2,123,328.67元(上年支出总计2,126,071元,同比增减少2,742.33元,同比减少0.13%)。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06.72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2.城乡社区支出2,048,311.87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5,010.08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总计4,941,500.54元(上年收入总计9,210,621元,同比减少4,269,120.46元,同比减少46.35%)。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41,500.54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余收入0元。
3.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4,941,500.54元(上年支出总计9,210,621元,同比减少4,269,120.46元,同比减少46.35%)。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3,709.68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505,354.3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232,436.52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总计2,466,768.30元(上年收入总计3,095,440元,同比减少628,671.70元,同比减少20.31%)。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66,768.30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余收入0元。
3.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2,466,768.30元(上年支出总计3,095,440元,同比减少628,671.70元,同比减少20.31%)。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394.48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245,782.1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140,591.72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总计3,845,598.01元(上年收入总计4,701,844.81元,同比减少856,246.8元,同比减少18.21%)。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45,598.01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余收入0元。
3.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3,845,598.01元(上年支出总计4,701,844.81元,同比减少856,246.8元,同比减少18.21%)。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484.96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561,885.61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170,227.44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总计1,336,172.32元(上年收入总计1,737,897.53元,同比减少401,725.21元,同比减少23.12%)。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36,172.32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余收入0元。
3.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1,336,172.32元(上年支出总计1,737,897.53元,同比减少401,725.21元,同比减少23.12%)。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651.76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227,042.92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64,477.64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北海市植物园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总计3,491,364.85元(上年收入总计4,897,003元,同比减少1,405,638.15元,同比减少28.7%)。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91364.85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余收入0元。
3.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3,491,364.85元(上年支出总计4,897,003元,同比减少1,405,638.15元,同比减少28.7%)。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734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164,529.85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196,101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均为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包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一)北海市园林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67,161.64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161.64元,项目支出 7,545,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事业单位医疗110,799.6元,占支出总预算1.1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290,162.64元,占支出总预算97.1%;住房公积金166,199.4元,占支出总预算1.74%。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22,161.64元,占支出总预算21.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07,228.94,占基本支出预算84.4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2,659.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72.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1%。
项目支出预算7,54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78.8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49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9.34%;资本性支出预算5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6%。
(二)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73,414.56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0,173,414.5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0,848,370.56元,占支出总预算27.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750,960.9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8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9,909.2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500.4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9,325,044.00元,占支出总预算7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9.10%;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955,044.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18%;基本建设支出预算1,0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1%;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970,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31%。
(三)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3,328.67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48,311.8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4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0,006.7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1%;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5,010.0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23,328.67元,占支出总预算29.3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2,869.7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111.6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47.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70.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3,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8.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7,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1.13%;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67%。
(四)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1,500.54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709.6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2%;城乡社区支出4,505,354.3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17%;住房保障支出232,436.5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2,821,853.54元,占支出总预算57.11%。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10,872.5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98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9%。
2.项目支出2,119,647元,占支出总预算42.89%。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53,15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7.99%;商品和服务支出462,836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1.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6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17%。
(五)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6,768.3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394.4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6%;城乡社区支出2,245,782.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04%;住房保障支出140,591.7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1,966,768.3元,占支出总预算79.73%。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38,008.6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54%;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0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59.7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9%。
2.项目支出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0.27%。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6,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3.2%;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6.8%。
(六)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5,598.01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484.9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5%;城乡社区支出3,561,885.6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62%;住房保障支出170,227.4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3%。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2,076,848.01元,占支出总预算54.01%。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63,371.4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476.6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65%。
2.项目支出1,768,750元,占支出总预算45.99%。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65,934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1.57%;商品和服务支出500,261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8.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55.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4%。
(七)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6,172.32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51.7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4%;城乡社区支出12,27,042.9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83%;住房保障支出64,477.6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3%。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966,172.32元,占支出总预算72.31%。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1,333.6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04%;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0,0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4,839.7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61%。
2.项目支出37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7.69%。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9.46%;商品和服务支出298,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0.54%。
(八)北海市植物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1,364.85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73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4%;城乡社区支出3,164,529.8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64%;住房保障支出196,10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2541364.85元,占支出总预算72.79%。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64333.5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0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6000;占基本支出预算6.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031.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3%。
2.项目支出95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7.21%。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7.89%;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2.11%。
(九)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北海市园林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5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减少0元,同比增长/减少0%,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2,550元。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
(二)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4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8,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45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900元,同比增长1.6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三公”经费定额相应增加。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预算38,000元。主要用于绿化管护巡查工作。2018年,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全年运行费预算38,000元,平均每辆 19,000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18,45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三)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5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减少0元,同比增长/减少0%。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1,05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四)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5,000元,同比减少33.33%,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预算10,000元。2018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预算10,000元是生产工具车(1辆)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
(五)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减少0元,同比增加/减少0%。
(六)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减少0元,同比增加/减少0%。
(七)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5,000元,同比减少33.33%,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预算10,000元。2018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预算10,000元是生产工具车(1辆)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
(八)北海市植物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1,000元,同比减少16.67%,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预算5,000元。2018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预算5,000元是绿化洒水车(1辆)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
(九)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一)北海市园林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二)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三)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四)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六)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七)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八)北海市植物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九)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北海市园林管理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659.9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5,653.9元,增长1.84%,与2017年预算相比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另外,我局下属共有8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9,020.88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67,108.88元,增长23.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9,909.2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62,142.88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定额相应增加。
(2)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111.68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66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3)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
(4)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00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5,0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
(5)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
(6)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00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5,000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增加。
(7)北海市植物园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00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54,800元,增长1382.14%,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办公费、福利费等增加。
(8)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2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4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各单位采购情况如下:
(一)北海市园林管理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4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二)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2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三)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四)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五)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六)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七)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八)北海市植物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九)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9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广西历届园林会奖励的观光电瓶车及生产工具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一)北海市园林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广西历届园博会奖励的观光电瓶车。
(二)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站共有车辆6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9辆、其他用车0辆。
(三)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管理站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工具车。
(四)北海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工具车。
(五)北海市海滨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工具车。
(六)北海市长青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0辆。
(七)北海市东区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工具车。
(八)北海市植物园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绿化洒水车1辆和手扶拖拉机2台。
(九)北海市园林花卉研究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7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同时对上一年5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均达到目标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
1.绿地及道路绿化管护专项经费22,000,000.00元
项目简介:
(1)2017年管护绿地面积约315.58万㎡
(2)工作内容:对现管护绿地进行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钩干枝、除黄叶、除萌蘖枝、修剪、除杂草、松土、清理过高土、树盘整修、补种植等作业。
(3)经费内容包括:日常管护支出,垃圾清运,车辆维护,肥料、农药及其他用品,水电费等。
年度目标:
2017年做好约315.58万平方米的绿地和道路绿化管护工作。
2.新接管道路等重要区域绿化整治经费2,000,000.00元
项目简介:
2017年用于解决2015年10月份接管市各建设平台公司及市各辖区政府道路绿化黄土裸露现象,及市区道路绿化因植物老化、自然灾害(大风、暴雨等)、病虫害、牲畜、人为等原因造成损坏及死亡的补种植。
年度目标:
做好2017年新接管道路绿地的补种植工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结合本部门预算涉及的专业性名词,有选择地进行公开)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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