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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3-03-03 08:37     来源: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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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3年度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市区路灯、景观灯管理、维修、改造以及市区新建道路配套路灯、景观灯安装,参与照明工程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和接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北海市市政管理局,内设机构:综合科、监控生产科、技术设备科、景观照明科。

第二部分: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3年单位预算报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439.07万元,比上年(2022年收入总计4,915.61万元)减少1,476.54万元,同比下降3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9.07万元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4.上年结转0元。

(二)支出总计3,439.07万元,比上年(2022年收入总计4,915.61万元)减少1,476.54万元,同比下降3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支出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3,439.07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3,439.07万元,比上年(2022年收入总计4,915.61万元)减少1,476.54万元,同比下降3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9.0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上年结转0万元。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总计3,439.07万元,比上年(2022年收入总计4,915.61万元)减少1,476.54万元,同比下降3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支出构成具体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3.07万元;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6.00万元;

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0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439.07万元,比上年(2022年收入总计4,915.61万元)减少1,476.54万元,同比下降3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9.0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总计3,439.07万元,比上年(2022年收入总计4,915.61万元)减少1,476.54万元,同比下降3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支出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3,439.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43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07万元,项目支出2,706.00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具体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33.07万元,,比上年(2022年预算757.61万元)减少24.54万元,同比减少3.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较上年减少,社保基数下降。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6万元,比上年(2022年预算508.00万元)减少2.00万元,同比减少0.39%,预算项目调整或项目减少。

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00.00万元,2022年预算21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0万元,同比增加2.32%,预算项目调整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57万元;公用经费69.5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具体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81.15万元,比上年606.69万元减少24.54万元,同比下降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工资福利支出也变动,明细如下:

1.基本工资195.27万元,比上年预算179.33万元增加15.94万元,同比增长8.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上调;

2.津贴补贴10.14万元,比上年预算10.33万元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伙食补助费19.20万元,比上年预算19.60万元减少0.40万元,同比下降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绩效工资118.74万元,比上年预算120.57元减少1.83万元,同比下降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31万元,比上年98.22万元减少12.91万元,同比下降13.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6.职业年金缴费42.65万元,比上年49.11万元减少6.46万元元,同比下降13.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46万元,比上年45.43万元减少5.97万元,同比下降13.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0万元,比上年10.44万元减少4.04万元,同比下降39.7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住房公积金63.98万元,比上年73.67万元减少9.69万元,同比下降13.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50.30万元, 比上年52.65万元减少2.35万元, 同比下降4.46%,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及厉行节约,定额公用经费也变动,明细如下:

1.办公费6.88万元,比上年5.01万元增加1.87元,同比增长37.3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以及根据上年支出情况,定额内调整;

2.水费0.50万元,比上年 0.51万元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1.96%,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定额公用经费也变动;

3.电费1万元,比上年 1.54万元减少0.54万元,同比下降35.06%,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以及根据上年支出情况,定额内调整;

4.邮电费2.4万元,比上年1.65 万元增加0.75万元,同比增长4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以及根据上年支出情况,定额内调整;

5.差旅费4万元,比上年8.29万元减少4.29万元,同比下降51.75%,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以及根据上年支出情况,定额内调整;

6.维修(护)费2.44万元,比上年 1.47万元增加0.97元,同比增长6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以及根据上年支出情况,定额内调整;

7.会议费1.63万元,比上年1.67万元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2.4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定额公用经费也变动;

8.培训费1.73万元,比上年1.76万元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1.7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定额公用经费也变动;

9.公务接待费0.72万元,比上年 0.74 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2.7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定额公用经费也变动;

10.工会经费10.66万元,比上年 9.91 万元增加0.75万元,同比增长7.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工会经费也变动;

11.福利费3.62万元,比上年3.23万元增加0.39万元,同比增长12.07 %,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定额公用经费也变动;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与上年 4.6万元持平,不增加不减少,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22年不变;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比上年9.91万元增加0.21万元,同比增长2.1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定额公用经费也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61万元,比上年98.28万元增加3.33万元,同比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也变动,明细如下:

1.退休费14.36万元,与上年 14.36 万元持平,不增加不减少。

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25万元,比上年83.92万元增加3.33万元,同比增长3.97%,与上年同样,控制编人员经费预算支出放在本科目,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经费也变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2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5.34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0.37%。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6万元,与上年无变化,2023年公务车保有量4辆,与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72万元,比上年0.74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2.7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支出1500万元减少1500万元,同比下降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为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5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6%,同比减少2.35万元,下降4.46%%。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88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0%。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20.45%,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1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机动车保险费预算下降。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工程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采购8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金额6.5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4辆,特殊业务用车21辆(含作业用车),主要用于照明设施、景观亮化日常管护工作。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项目6个,预算支出270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照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服务采购(节能效益分享费用)项目,年度预算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对北海市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及支路共计88条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服务单位分享93%的项目节能效益,项目数量指标:全市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主次干道路灯节能率.(≥50%),质量指标:项目合格率(=100%),时效指标:按合同约定服务时间(2023年全年),成本指标:节能改造分享费用(≤1695.76万元),经济效益指标:节约电能(≥50%),社会效益指标:节能减排(项目区域节能率≥50%),生态效益指标:节能减排,节约电能(项目区域节能率≥50%),可持续效益指标:保持北海市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及支路共计88条道路照明设施节能率≥50%(保持),满意度指标:项目区域公众满意度(≥96%)。

2.照明设施、景观亮化设施电费项目,年度预算1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景观亮化设施用电提供资金保障,亮化美化城市夜景,数量指标:亮灯时长(2021-4043),质量指标:亮灯率(≥96%),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12/31),成本指标:电费支出(1400万元),经济效益指标:足额支付电费(电费100%支付),社会效益指标:改善道路照明状况,方便群众出行。(受益覆盖面为100%城区群众),生态效益指标: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100%采用高效能节能灯具),可持续效益指标:保持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主次干道亮灯率保持96%以上,背街小巷亮灯率90%以上),满意度指标:项目区域公众满意度(≥95%)。

3.照明设施、景观亮化设施维护费用项目年度预算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保灯亮率和设施完好率,数量指标:维修损坏景观灯(870杆次)、数量指标:维修损坏路灯(6100盏次)、数量指标:照明设施维护率(=100%),质量指标: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确保小街巷亮灯率96%以上,城市主干道亮灯率98%以上,设施完好率90%以上),时效指标:故障修复时长(2个工作日),成本指标:预算成本控制率(≤100%),社会效益指标:道路照明(确保小街巷亮灯率96%以上,城市主干道亮灯率98%以上),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