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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7 15:20     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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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海市财政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致力于提升政务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北海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齐心书写品质北海、魅力北海的新篇章。

(一)做好主动公开,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动态更新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采购机构考核、政府债务等信息,加大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财政资金、惠民惠农等政策及落实情况。2024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公开信息文件通知等共计168条(通知公告60条、财政信息21条、部门预算公开14条、部门决算公开14条、投诉和监督检查14条、人事信息12条,其余信息33条),“北海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各类政策、民生等信息共计265条。

(二)抓实依申请公开,精准回应高效服务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及《北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受理机构、办理方式、联系方式等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水平。2024年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均已在规定期限内按程序及要求答复申请人。

(三)强化信息管理,筑牢政务公开根基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执行上网信息安全审核规定,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定期开展信息清理工作,对失效、过期信息及时进行归档或删除,维护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和处置能力,强化技术安全和信息内容管理,有力保障门户网站的平稳安全运行。

(四)加强平台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扎实推进门户网站和“北海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优化各类信息公开专栏。结合业务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设有财政特色的业务专题。规范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报备、域名管理等各项工作,定期对开展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规范有序运行。

(五)完善监督保障,护航政务透明运行

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提升业务知识能力水平。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报告等重点领域信息。提升服务意识,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信息解读不够通俗易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加强,个别信息更新不够迅速。2025年,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和把关,提高信息质量,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表、案例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同时建立信息发布预警机制,明确信息更新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文件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未因落实不到位造成失泄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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