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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财政局关于共享政府采购乘用车、车辆加油服务、车辆保险服务自治区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的通知

2025-02-21 16:25     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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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财采〔2025〕7号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精神,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我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节约采购成本,经研究,我市共享自治区乘用车、车辆加油服务、车辆保险服务等三个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结果。为做好相关采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乘用车(品目编码:A02030500)、车辆加油服务(品目编码:C23120302)、车辆保险服务(品目编码:C18040102)等三个项目的,采用框架协议方式采购,共享自治区采购结果。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比较入围供应商的价格、服务以及质量等因素进行选择。

二、采购人应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政府采购计划系统编报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方式选择“框架协议采购”,可不公开采购意向),选择拟采购的品目,并关联政府采购预算指标。计划备案完成后,选择相应品目,按照直接选定的方式,选定入围供应商,关联采购实施计划并下单采购。

三、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名单及有效期限以“政采云”平台公布为准。

附件:采购单位框架协议采购操作手册

北海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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