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财采〔2025〕10号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精神,现就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
各预算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科学设置内控流程,及时启动组织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要求,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考虑采购活动所需时间和可能影响采购活动进行的因素,统筹做好预算执行周期和采购项目执行周期的衔接,加快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进度,提高采购效率。
二、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就需求调查情况、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形和理由进行说明,并报预算主管部门确认,在申报采购计划备案时上传。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采购人应进行说明,并报预算主管部门确认,在申报采购计划备案时上传。
三、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价格管理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加强需求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确定采购需求,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即最高限价要小于或等于预算金额,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测算和设定情况应在申报采购计划备案时上传。
四、严格采购方式审核管理
货物类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选择竞争性磋商方式,确有特殊需求的,须报财政部门同意。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按照法定上限执行。
同一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同一类别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必须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对其进行拆分,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其中,“预算项目”是指一级项目,“同一品目”是指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中的底级品目。
五、强化督查严肃处理处罚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管,重点关注中标价格异常的项目,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于无预算或者超预算采购、超标准采购、铺张浪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等问题的,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处罚。
北海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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