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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北海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
北海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监察部发布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06〕14号)等规定,北海市财政局对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本次重点考核五个方面的内容:基础工作、代理程序、服务质量和业绩、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情况、信息统计,共22项指标。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用自我检查与监管部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分2个阶段进行,即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自查阶段、北海市财政局书面审查和实地检查阶段。
五、基本情况
根据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自查情况,北海市财政局考核小组采用查看自评情况、听取自评汇报、抽查相关项目采购文件等形式,结合政府采购日常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
2025年,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贯彻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序推进全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心持续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扎实推进“政采云”平台建设,以数字化赋能营商环境优化。严格规范采购工作流程,做到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程序合法合规,政府采购项目均在委托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采购。此外,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142个项目采购信息、采购结果均按规定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及时发布,圆满完成2025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任务。
六、存在问题
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本次考核发现,个别项目采购文件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问题。下一步,需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精准把握编制规范和实操要求,结合不同项目的品类特点、履约需求完善采购文件内容,让评审因素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把控采购文件质量,有效减少质疑投诉事项的发生。同时,在质疑、投诉处理全流程中,进一步强化与采购人、供应商的多方沟通衔接,积极协调化解各方矛盾,推动采购纠纷高效、妥善解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提升采购工作整体效能。
七、考核结果
根据综合考核评价,2025年度考核得分为98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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