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北海市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就文件修订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主要修订内容等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修订出台的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中共北海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深入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度监管上的漏洞和短板上发现原《操作规程》的依据及参考的文件制度已调整更新,导致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政策,新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强化财政评审的职责和防范评审的风险,有必要根据最新文件和评审职能要求对原《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二、《操作规程》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分为七章共二十三条及附件,包括总则,项目评审依据和内容,项目评审程序,评审报告,评审时限和评审流程图,监督检查及问责,附则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操作规程》的修订依据、适用范围、评审原则等。
第二章“项目评审依据和内容”第四条至第五条明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依据和内容。
第三章“项目评审程序”第六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从项目受理至评审完成的每个程序步骤。
第四章“评审报告”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报告类型、格式、内容等。
第五章“评审时限和评审流程图”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明确评审时限要求和评审流程图,提高评审效率和评审操作的规范性。
第六章“监督检查及问责”第十七至二十条明确对项目单位、协审机构及评审人员的监督和问责情形,加强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程序的督查。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操作规程》可作为县区制定具体操作规程的依据和备案要求、解释权归属、实施日期等。
三、《操作规程》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修订项目评审的内容,明确项目支出预算评审、预(概)算评审、招标控制价评审、竣工结算评审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二是修订项目评审程序,对评审项目受理、项目初审、现场踏勘、项目复审、解决项目争议问题、出具评审报告以及档案管理等评审工作全过程作了详细规定。
三是根据最新文件依据修订评审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要求。
四是增加评审时限和评审流程图,明确了评审的时限要求及评审详细流程。
五是增加了监督检查及问责要求,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以及对于项目单位不安规定报送评审资料,协审机构、评审人员不安规定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等违规违法行为的问责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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