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海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2日 |
标 题:北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海市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北财监〔2022〕 20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3日 |
北财监〔2022〕 20号
各县(区)财政局,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公开公平执法,降低行政风险,北海市财政局组织对权力运行事项进行了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了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风险点。出台制定了《北海市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海市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北海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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