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财社〔2024〕29号
市卫健委,铁山港区财政局,合浦县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财社〔2024〕27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县(区)2024年自治区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用于支持实施妇幼保健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由你单位、县(区)结合自治区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统筹用于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和产前诊断、孕产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妇女/城镇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血红蛋白分析复筛、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广西危重孕产妇救助、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广西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原13项自治区妇幼保健项目经费支出。
二、该项资金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科目。
三、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参照本文所附区域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方案、补助资金额度等,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及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4年自治区财政补助市县妇幼保健项目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2024年自治区财政补助市县妇幼保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北海市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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