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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025-02-20 12:05     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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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财农〔2025〕5号


市农业农村局,市辖县区财政局、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批复北海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的函》(北财函〔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14,281万元下达给各县区(含涠洲岛旅游区),同时冲减北海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涠洲岛旅游区)”项目支出预算40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专项用于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并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二、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各县区(含涠洲岛旅游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各县区(含涠洲岛旅游区)要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细则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实施内容或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北海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北海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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