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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北海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3-08-07 09:05     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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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全市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新冠疫情起伏反复不利影响,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总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

根据市本级和县区决算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65亿元,完成预算的87.8%,同比下降6.2%,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完成预算的100.6%,同比增长3.5%。其中:税收收入35.07亿元,下降19.9%,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下降3.5%,主要是受疫情冲击、宏观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32.58亿元,增长15%,主要是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29亿元,完成预算的96.7%,同比增长6.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7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6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6.61亿元、调入资金15.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2.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4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9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5亿元、调出资金0.8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资金0.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49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6.49亿元,全市累计净结余为0。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38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52.24亿元,完成预算的47.5%,主要是土地市场低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低于预期,同比增长4.8%,主要是本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1.8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5.63亿元;调入资金0.8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8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65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93.86亿元,完成预算的94.3%,同比增长62.7%,主要是本年度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2亿元;调出资金15.0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73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5.73亿元,净结余为0。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3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2万元,同比下降74.2%,主要是合浦县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利润下降;上级补助收入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6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3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调出资金1,6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0。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49亿元,完成预算的99%,同比增长8.8%,主要是收到自治区失业调剂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74亿元,完成预算的94.8%,同比增长2.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失业金支出增加。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0.75亿元,上年结余53.58亿元,历年滚存结余64.33亿元。

二、2022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5.14亿元,较年初预算88.51亿元增加96.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82.1亿元,较年初预算88.51亿元增加93.5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4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使用3.04亿元,净结余为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4亿元,完成预算的84.2%,同比下降4.8%,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7.1%。其中:税收收入19.17亿元,下降19.1%,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增长1.8%;非税收入19.57亿元,增长15.2%。分税种看增值税2.06亿元,下降71%,主要是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4.01亿元,下降8.4%,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利润下滑土地增值税0.19亿元下降64.4%契税2.91亿元下降36.9%主要是受疫情冲击、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和土地市场持续低迷;个人所得税0.86亿元,增长9.8%;房产税1.36亿元增长38.7%,印花税1.05亿元增长28.6%,耕地占用税0.96亿元增长291.2%,资源税0.09亿元增长217.1%,主要是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税收数据疑点等方式强化税收征管。非税收入增长15.2%,主要是多措并举强化非税收入挖潜增收。(详见附表1)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46.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106.62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0.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75亿元。(详见附表2)

(2)下级上解收入2.65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收入0.12亿元,专项上解收入2.53亿元。

(3)调入资金12.6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12.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12亿元。

(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2.7亿元。

(5)上年结余收入1.68亿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3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1亿元,完成预算96.7%,同比增长8%其中:教育支出12.3亿元,下降1.8%,主要是教育“三三零”工程实施周期为2019—2021年,2022年新建学校项目减少。科学技术支出1.88亿元,增长273.9%,主要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有关要求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2亿元,下降25.5%,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文旅体育活动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亿元,增长8.7%,主要是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创业扶持等政策卫生健康支出19.44亿元,增长41.7%,主要是保障“7·12”疫情防控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同比增加6.0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0.25亿元,下降24.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2亿元,增长105.5%,主要是支出自治区“今冬明春”项目工业振兴资金。农林水支出3.16亿元,下降18.1%,主要是上级补助水利项目建设资金较上年度减少,相应支出减少(详见附表3、4)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93.7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2.95亿元。

(2)补助下级支出70.33亿元(市本级财力补助5.66亿元,上级财力补助64.67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9.3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81亿元。(详见附表5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8.18亿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33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430万元,决算数1,896万元,比2021年支出决算数减少137万元,同比下降6.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8万元。市本级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

2.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7亿元,根据《预算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动用市本级预备费0.7亿元用于“7·12”疫情防控。

3.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8亿元,2022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详见附表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3.36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为45.17亿元,完成预算的79.2%同比下降1.4%,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上级补助收入1.8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5.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6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2.69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63.53亿元,完成预算的99%同比增长57.3%,主要是上年度结转专项债券资金在本年度完成支出;补助下级支出3.32亿元(含市本级财力补助1.7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9.6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12.51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67亿元,扣减结转下年度使用0.67亿元,净结余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6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93万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26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补助下级支出4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1,21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94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33亿元,完成预算的91.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工伤保险基金0.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失业保险基金2.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16亿元,完成预算的93.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2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49亿元,完成预算的96.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58亿元,完成预算的90.8%;工伤保险基金0.54亿元,完成预算的81.1%;失业保险基金2.23亿元,完成预算的90.7%。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7.78亿元,上年累计结余41.3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9.09亿元。(详见附表7

(五)预算调整情况

1.根据市人民政府依照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限额举借债务,新增政府债券48.8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6.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2.31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25.1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4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2.68亿元),转贷县区23.6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4.0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9.63亿元)。

2.由于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7·12”疫情影响,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回年内无法实施的项目支出18.63亿元,调增疫情防控等支出12.4亿元,增减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6.2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减铁山港大桥、北部湾体育中心等项目支出17.32亿元,调增向海大道、涠洲岛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等项目支出9.89亿元,增减相抵,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减7.43亿元。

3.落实中央、自治区一系列社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结合实际执行情况,社保基金收入调减1.43亿元,社保基金支出调增1.24亿元。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尚未核定我市2022政府债务限额,初步预计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332.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8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9.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43.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0.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3.03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04.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3.2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01.2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9.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0.3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8.89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1)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48.8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2.31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市政建设、教育、旅游、乡村振兴等领域。分级次看:市本级使用25.12亿元,转贷县区23.69亿元

2)再融资债券安排情况。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19.52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6.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32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分级次看:市本级使用15.34亿元,转贷县区4.18亿元。

市本级政府债券明细详见附表8、9。

4.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还本20.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6.5亿元,专项债还本3.7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还本15.98亿元,其中:一般债还本12.34亿元,专项债还本3.64亿元。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如期偿还。

5.政府债付息情况

全市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82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2.01%;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47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6.89%。市本级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6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2.94%;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98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7.84%。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加强事前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市财政局组织各市直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将部门预算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为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积极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核力度,尤其是年中追加项目的绩效目标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退回重新申报,绩效目标审核通过之后资金下达预算单位。2022年度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2.强化事中重点跟踪监控。市本级按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2022年度印发《北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半年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压实部门绩效运行监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财政部门对各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进行抽查,并反馈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意见。

3.抓好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86个部门均已开展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财政部门对其中70个部门开展再评价。针对自评和财政再评价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并将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安排挂钩。在审核2023年度预算过程中,市财政严格按照《北海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充分运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财政再评价结果以及项目支出财政再评价结果,对评价档次为良或不合格的部门及项目预算进行一定比例的扣减,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联合监管。市审计、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预算绩效监管审财联动机制的意见》,以构建预算绩效全过程监管体系与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为目标任务,加强财政审计业务沟通协作、信息资源共享、成果综合利用,“双向”共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三、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强财政开源节流并重管理,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助企纾困措施,推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助企纾困稳经济大盘

一是全面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建立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定期会商机制和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合理制定退税计划,为退税关键时点预留充足库款,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34.26亿元,加速政策红利高效精准直达企业。二是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42.31亿元,同比增加5.31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下达拨付,2022年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居全区前列,切实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对17个困难行业实施社保费阶段性缓缴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负1.41亿元。采用“免申即享”模式精准识别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条件的市场主体,累计发放稳岗返还补贴0.4亿元。四是发挥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效用。财政金融联动助企纾困,积极推动“农户保”“外贸保”等政策性融资担保,累计完成担保额16.42亿元,减免担保费、承接企业抵押物评估费0.19亿元。加大“桂惠贷”投放力度,累计发放“桂惠贷”贷款174.87亿元,惠及4,005家市场主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5亿元。五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通过充足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等措施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扎实推进财源建设,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构建财源建设体系。制定财税开源增效工作方案,加强财政、税务、发改、金融、国资等部门间协作会商,构建财税征收、国资盘活、财金联动“三位一体”财源建设体系。二是依法加强财税征收管理。加强对县区组织收入工作指导与会商力度,按“一县区一方案”制定财税征收入库计划,做好减税降费与依法征收有效衔接,整合盘活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抓好税收收入堵漏增收、非税收入挖潜增收。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高位推进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两个不低于”总体目标,落实多向上汇报、多了解政策、多争取资金“三多”工作要求,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6.61亿元,首次突破100亿元,同比增长17%。争取政府新增债券资金48.81亿元,同比增长28.2%,再创历史新高。四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加快清理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结合部门决算、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累计收回存量资金1.68亿元,全部统筹用于“三保”等支出。五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2022年通过预算调整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回年内无法实施的项目支出35.95亿元,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先保障“三保”、疫情防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必要支出,落实直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以及重大项目支出。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兜牢兜好民生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支出14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6.2%。一是统筹投入11.68亿元支持疫情应急管控常态化防控支持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统筹投入17.46亿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公立医院异地扩建和改造升级,市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和住院部已正式全面投入使用,强化整体医疗服务救治能力,助力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三是统筹投入37.86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对县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扶持力度,改善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高中教育提质扩能,市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800元/生·年提升至1,000元/生·年安排教育一体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四是统筹投入21.37亿元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城乡低保标准维持全区最高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800元/人·年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1350元/人·月提高到1422元/人·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950元/人·月提高到1022元/人·月2022年7—10月及时增发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22万元,追加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87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五是统筹投入16.38亿元支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推进廉州湾大道、向海大道、北海站提质改造、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北海。是统筹投入6.53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江苏路公租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推动改善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条件,健全城乡基本住房保障体系。七是统筹投入3.94亿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实施群众创城“大舞台”、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用等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

(四)全面推进产业振兴,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聚焦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1亿元,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的要求。统筹投入各类涉农专项资金10.54亿元,积极支持南珠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推动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立足本地农业产业发展,打造联农带农富农的特色产业项目,以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提升耕地质量,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二是聚焦工业振兴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用好用足工业振兴稳经济各项惠企政策,统筹投入工业振兴资金3.4亿元,支持164家工业企业进行重大产业及技改增效发展扶持争取产业园区专项债券资金27.89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拉动工业投资、补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作用。三是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科技领域统筹投入2.97亿元,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科技创新作用投入智慧谷、惠科电子、信义玻璃等重大项目1.35亿元,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机制,激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2亿元,支持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整合融合,以信息化资金“小切块”带动政府效能“大提升”。四是聚焦绿色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经济发展可持续。统筹投入1.6亿元支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筑牢生态屏障,持续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区第一,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五)深入推进财政改革,防范风险安全发展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风险防范年”活动,研究制定《北海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海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审批办法》等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与权力运行规范性。强化财政审计联动,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加快审计整改工作。二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为预算管理赋能,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提质增效,2022年全区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编制模块考核中我市排名全区第一。三是切实强化“三保”兜底保障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统筹库款优先安排“三保”支出,按月监测“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基本民生保障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平稳有序运转,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市辖县区未纳入自治区重点关注名单。四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财政、银保监部门建立金融债务联动机制,深化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平台债务监管体系。精准施策多渠道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截至2022年末全市累计化解2018年清查统计政府隐性债务底数80%以上,连续5年超额完成年度累计化解任务。按时足额偿还2022年全市政府债券本息30.26亿元,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事件。上线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确保专项债券资金、资产安全。五是完成会计档案电子化改革。在2021年开展财政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改革基础上,2022年5月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凭证会计档案电子化自动连接,实现会计资料全电子化存储管理,全电子化单据业务办理数据共享,财政支付档案电子化全覆盖,完成支付电子化改革“最后一公里”。六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作为全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联系点,积极推进改革,将各部门货物采购、工程建设、人员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以及公益性岗位等事项从直接委托中剥离,并逐步减少预算部门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事项,提升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落实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决算草案情况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主要问题,认真整改,逐项落实。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实有资金账户结余清理盘活、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问题20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持续整改5个,其中:

)关于未按规定办理税收分成结算及核拨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市财政已办理经开区2020—2022年度税收分成结算和高新区天下秀平台企业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税收分成结算,并完成高新区企业混库情况的初步清分,下一步将根据混库情况通过与县区年底结算上解完成高新区体制分成结算。

)关于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出台《北海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操作规程》,并上线运行项目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管理方式建立评审项目库,进一步规范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程序。组织开展项目实地调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成项目财务竣工决算。

关于项目建成后未办理资产移交或转固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要求,压实涉及平台公司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平台公司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建成项目的资产移交及转固相关手续。

(四)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多次印发通知及整改催办函,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开展资产实物盘点,核实已报废资产进行销账处理。加快完善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账实相符、资产安全。

(五)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整改情况

市民政局持续推动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提升行动,强化宣传通知积极动员,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大设备发放力度,已发放智能手环454个,智能手杖806个,剩余设备的发放或处置将按照市民政局整改方案分步实施

、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将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强化财政统筹,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推进财源高质量建设,调动各级各部门共建财源、共谋发展积极性。注重引进和扶持附加值高、回报率高、带动作用大、可持续性强的产业项目,着力培育骨干税源企业,拓宽财政增收渠道。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保有压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审计整改、绩效评估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压减低效、无效、不合理支出。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紧跟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领域相关政策,结合北海市“十四五”规划等各项重点工作部署,深入挖掘北海特殊优势,强化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针对性、精准性。大力盘活财政预算资金、国企资产、部门存量资金等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积极推进跨部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国有资产资源使用效益。切实抓好新增债券资金和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支持产业振兴,推动经济发展恢复增长

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工业振兴步伐,支持发展壮大六大工业产业集群,打造三大世界级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积极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积极引进新的数字经济企业项目,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产业,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以及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服务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相关助企纾困政策,持续巩固拓展各项税费支持措施成效。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加强部门专项资金、新增政府债券及市场化配套融资统筹整合,发挥“桂惠贷”贴息资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引领撬动作用,为市场主体赋能加力,助推产业发展。

(三)聚焦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民生补短板,大力支持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公共安全、住房保障、生态环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持续支持公立医院提升改造,发展高水平卫生健康事业。落实教育惠民工程,支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现代职业教育等全面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旅游文体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道路、农田水利、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农业现代化水平。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净土保卫战。

(四)推进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财政体制

根据中央、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实施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谋划实施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抓好各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后续工作,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贯彻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大力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和可执行性。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持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五)依法加强监管,兜牢兜实财政风险底线

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加强财政收支监控和预算执行分析,牢牢守住财政收支平衡、不出现财政赤字的底线。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压实县区“三保”属地责任,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细化“三保”预算编审及执行管理,密切监测县级财政运行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加大力度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落实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库款保障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积极探索多渠道依法合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切实发挥绩效管理作用。


附表1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上年决算数

同比增减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60,025

387,405

84.2%

406,913

-19,508

1、税收收入

270,020

191,655

71.0%

236,956

-45,301

增值税

87,448

20,612

23.6%

71,038

-50,426

企业所得税

53,853

40,132

74.5%

43,790

-3,658

个人所得税

8,067

8,566

106.2%

7,802

764

资源税

314

888

282.8%

280

608

城市维护建设税

33,726

41,393

122.7%

31,943

9,450

房产税

10,234

13,568

132.6%

9,781

3,787

印花税

9,104

10,471

115.0%

8,141

2,330

城镇土地使用税

5,411

6,061

112.0%

4,667

1,394

土地增值税

5,721

1,927

33.7%

5,408

-3,481

车船税

3,825

7,235

189.2%

3,338

3,897

耕地占用税

2,808

9,638

343.2%

2,464

7,174

契税

47,223

29,083

61.6%

46,071

-16,988

环境保护税

2,286

2,078

90.9%

2,223

-145

其他税收收入

0

3


10

-7

2、非税收入

190,005

195,750

103.0%

169,957

25,793

专项收入

45,487

55,725

122.5%

49,381

6,34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6,652

17,243

103.5%

16,321

922

罚没收入

44,000

17,452

39.7%

43,780

-26,328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7,140

78,998

1106.4%

19,091

59,90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6,126

24,218

43.1%

36,026

-11,808

其他收入

20,600

2,114

10.3%

5,358

-3,244


附表2

2022年市本级上级补助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算数

上年决算数

上级补助收入

1,066,132

911,218

 返还性收入

69,696

69,696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6,224

6,224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3,572

3,572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

18,554

18,554

  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11,548

11,548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14,835

14,835

  其他返还性收入

14,963

14,963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808,951

656,341

  体制补助收入

7,487

7,487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117,055

101,862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48,344

47,393

  结算补助收入

81,795

68,154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1,953

2,192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1,414

1,165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58,294

56,017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1,876

1,784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196

93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9,952

3,029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原名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19,703

15,802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4,419

12,663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54,201

59,580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20

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755

2,200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90,305

79,208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99,728

95,925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9

1515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44,662

37,512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2,323

2,75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5,000

0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9,358

8,55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176

120

  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

18,217

0

  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

14,175

0

  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

23,107

0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52,207

51,335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87,485

185,181

  一般公共服务

8,815

7,405

  国防

120

0

  公共安全

0

200

  教育

0

883

  科学技术

1,720

3,18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128

4,740

  社会保障和就业

4,951

3,779

  卫生健康

29,185

13,910

  节能环保

11,554

24,226

  城乡社区

16,343

9,823

  农林水

37,794

52,285

  交通运输

1,652

72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33,770

30,216

  商业服务业等

11,440

9,538

  金融

14,732

9,77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3976

1448

  住房保障

6,906

7,499

  粮油物资储备

400

2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916

1160

  其他收入

1,083

4,186


附表3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功能科目分类)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上年决算数

同比增减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13,496

883,136

96.7%

817,737

65,3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7,631

106,904

99.3%

103,380

3,524

国防支出

2,854

2,854

100.0%

1,839

1,015

公共安全支出

74,627

73,930

99.1%

70,235

3,695

教育支出

122,976

122,971

100.0%

125,163

-2,192

科学技术支出

18,751

18,751

100.0%

5,015

13,73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7,152

27,152

100.0%

36,450

-9,29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866

40,539

99.2%

37,283

3,256

卫生健康支出

196,695

194,359

98.8%

137,162

57,197

节能环保支出

6,722

6,722

100.0%

12,064

-5,342

城乡社区支出

123,934

102,521

82.7%

135,180

-32,659

农林水支出

31,642

31,634

100.0%

38,609

-6,975

交通运输支出

10,997

10,997

100.0%

10,495

502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34,185

34,185

100.0%

16,637

17,54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9,800

6,825

69.6%

4,258

2,567

金融支出

16,831

15,831

94.1%

12,429

3,40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9,366

29,041

98.9%

14,660

14,381

住房保障支出

18,509

18,267

98.7%

16,895

1,37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22

322

100.0%

1,373

-1,05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8

9,553

96.9%

7,952

1,601

其他支出(类)

3,662

3,662

100.0%

7,167

-3,505

债务付息支出

25,955

25,955

100.0%

23,424

2,531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161

161

100.0%

67

94


附表4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经济性质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上年决算数

同比增减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83,136

817,737

65,399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124,546

212,429

-87,883

工资奖金津补贴

83,398

129,100

-45,702

社会保障缴费

23,155

40,890

-17,735

住房公积金

8,806

14,193

-5,387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187

28,246

-19,059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167,133

192,144

-25,011

办公经费

25,425

32,796

-7,371

会议费

435

668

-233

培训费

1,447

2,205

-758

专用材料购置费

7,440

2,183

5,257

委托业务费

36,620

51,151

-14,531

公务接待费

498

719

-221

因公出国(境)费用

1

0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78

1,049

29

维修(护)费

3,041

4,188

-1,147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1,148

97,185

-6,037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93,596

53,195

40,4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2,076

6,548

-4,472

基础设施建设

52,744

11,329

41,415

公务用车购置

319

39

280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1,807

539

1,268

设备购置

11,236

8,351

2,885

大型修缮

2,201

791

1,4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23,213

25,598

-2,385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48,952

81,115

-32,163

房屋建筑物购建

1,088

8,497

-7,409

基础设施建设

25,156

58,531

-33,375

公务用车购置

0

45

-45

设备购置

43

1,112

-1,069

大型修缮

89

30

59

其他资本性支出

22,576

12,900

9,676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191,793

56,674

135,119

工资福利支出

133,230

48,462

84,768

商品和服务支出

56,365

7,964

48,401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2,198

248

1,950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25,677

26,101

-424

资本性支出(一)

22,516

18,572

3,944

资本性支出(二)

3161

7529

-4368

对企业补助

50,320

40,677

9,643

费用补贴

8,186

6,173

2,013

利息补贴

10709

6670

403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1,425

27,834

3,591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12,967

2,661

10,306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11,800

1,164

10,636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

5

1497

-1492

其他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1162

0

116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584

26,981

15,603

社会福利和救助

12,611

8,230

4,381

助学金

1553

2914

-1361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

360

-360

离退休费

7,113

2,774

4,33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1,307

12,703

8,604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94,811

95,102

-291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94,811

95,102

-291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26,116

23,491

2,625

国内债务付息

25,482

23,232

2,250

国外债务付息

473

192

281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161

67

94

预备费及预留

0


0

预备费

0


0

其他支出

4,641

7167

-2526

其他支出

4,641

7167

-2526


附表5

2022年市本级补助下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算数

上年决算数

补助下级支出

703,289

671,625

 返还性支出

31,738

31,738

  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

2,738

2,738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支出

1,998

1,998

  增值税税收返还支出

12,144

12,144

  消费税税收返还支出

1,337

1,337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支出

6,809

6,809

  其他返还性支出

6,712

6,712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593,455

540,612

  体制补助支出

2,171

2,171

  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

102,839

90,701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

48,344

47,393

  结算补助支出

15,241

9,053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1,953

2,192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

1414

965

  固定数额补助支出

33,496

33,429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出

1,876

1,784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196

90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6,923

0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原名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19,703

15,802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6,407

6,004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7,714

42,934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0

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1,351

1,681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78,423

70,651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1,868

20,389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9

29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6,403

32,579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7,814

2,37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5,797

0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8,503

7,89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1,174

120

  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支出

15,014

0

  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支出

8,089

0

  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支出

23107

0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107,576

152,381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78,096

99,275

  一般公共服务

2857

1251

  教育

0

100

  科学技术

510

66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600

1153

  社会保障和就业

1,715

3,595

  卫生健康

4,028

7,007

  节能环保

6,761

14,877

  城乡社区

5,047

7,735

  农林水

33,397

31,572

  交通运输

390

641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10,705

15,144

  商业服务业等

1,640

1,920

  金融

1465

575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1094

365

  住房保障

6,396

7,115

  粮油物资储备

300

2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108

123

  其他支出

1083

65


附表6

2021年度市本级结转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结转资金

已支付金额

完成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835

16,835

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15

915

100%

教育支出

32

32

100%

科学技术支出

3

3

100%

节能环保支出

3,046

3,046

100%

城乡社区支出

909

909

100%

农林水支出

108

108

1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5,643

5,643

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28

4,228

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000

1,000

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51

951

100%


附表7

2022年市本级社保基金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364,324

359,382

98.6%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53,476

59,167

110.6%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45,065

133,273

91.9%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39,860

140,789

100.7%

(四)工伤保险基金

3,845

3,898

101.4%

(五)失业保险基金

22,078

22,255

100.8%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99,766

281,558

93.9%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53,477

53,164

99.4%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98,544

94,936

96.3%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16,483

105,753

90.8%

(四)工伤保险基金

6,665

5,405

81.1%

(五)失业保险基金

24,597

22,300

90.7%

三、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64,558

77,824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477,611

490,877



附表8

2022年市本级举借政府一般债券
期限和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金额

期限

年利率

还本时间

合计

145,248.49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

11,324.00

10年

2.95%

2032年2月23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二期)

1,078.49

10年

2.96%

2032年3月17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

10,000.00

10年

2.97%

2032年5月19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五期)

48,000.00

10年

2.97%

2032年5月19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

2,046.00

10年

2.92%

2032年6月17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三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

44,400.00

10年

2.92%

2032年6月17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六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

28,400.00

10年

2.86%

2032年9月9日


附表9

2022年市本级举借政府专项债券
期限和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金额

期限

年利率

还本时间

备注

合计

259,40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

4,000

20年

3.32%

2038—2042年每年2月23日偿还2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一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五期)

18,600

20年

3.32%

2038—2042年每年2月23日偿还2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二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七期)

5,000

20年

3.37%

2038—2042年每年3月17日偿还2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期)

8,000

20年

3.32%

2042年5月19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六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期)

900

15年

3.27%

2037年5月19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三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三期)

27,000

20年

3.32%

2038—2042年每年5月19日偿还2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三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四期)

12,200

20年

3.32%

2038—2042年每年5月19日偿还2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四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四期)

105,000

20年

3.28%

2038—2042年每年6月17日偿还2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四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五期)

15,000

20年

3.28%

2038—2042年每年6月17日偿还2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十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八期)

1,300

30年

3.42%

2052年6月17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十三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一期)

22,400

3年

2.33%

2025年9月9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五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四期)

2,000

20年

3.17%

2038—2042年每年10月12日偿还2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五期)——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期)

26,323

20年

3.17%

2038—2042年每年10月12日偿还20%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五期)——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二期)

2,000

15年

3.46%

2035年5月21日

2020年发行债券,原为其他地市额度,2022年调整到我市使用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二期)——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

7,500

30年

3.70%

2050年2月28日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五期)——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九期)

1,484

20年

3.79%

2040年8月6日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七期)——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四期)

693

30年

3.76%

205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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