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部门 > 北海市财政局 > 专题专栏 > 北海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政府决算公开

关于2023年北海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4-08-12 11:35     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3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全市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和政府工作报告预期目标,按照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总要求,全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

根据市本级和县区决算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同比增长8.8%。其中:税收收入42.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5%,增长22.2%,主要是上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形成较低基数;非税收入30.75亿元,完成预算的95.4%,下降5.6%,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收入不可比因素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02亿元,完成预算的93.3%,同比增长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8.6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3.51亿元、调入资金2.2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2.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4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4.7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1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11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0.0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87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13.87亿元,全市累计净结余为0。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6.72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30.23亿元,完成预算的57.7%,同比下降42.1%,主要是土地市场尚未恢复,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上级补助收入1.6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9.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7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3.25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44.85亿元,完成预算的77%,同比下降52.2%,一方面是本年新增专项债券较上年减少,另一方面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对应安排的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无法执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31亿元;调出资金2.0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47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13.47亿元,净结余为0。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41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1万元,同比增加269万元,主要是市路港公司、恒业资产管理集团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增加,以及新增国有企业乡村建设投资集团上缴收益;上级补助收入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15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9万元,调出资金9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87万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87万元,净结余为0。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52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同比增长1.3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47亿元,完成预算的99.61%,同比增长12.16%,一是因为2023年领取退休待遇的人数较上年增多,且退休人群中缴纳高档位的人占比较多,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较上年增长;二是因为门诊就医人数较上年增多,门诊医疗费用增长,以及生育津贴提高,生育医疗费用增长,导致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较上年增长。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7.05亿元,上年结余62.56亿元,历年滚存结余69.61亿元。

二、202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6.21亿元,较年初预算68.88亿元增加137.3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0.34亿元,较年初预算68.88亿元增加131.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87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使用5.87亿元,净结余为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同比增长9.4%。其中:税收收入26.16亿元,增长36.5%;非税收入16.23亿元,下降17.1%。分税种看:增值税9.99亿元,增长384.5%,主要是上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形成较低基数,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同比增长16.9%;企业所得税3.11亿元,下降22.6%,主要是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税、企业新购设备器具扣除以及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减税政策;个人所得税0.82亿元,下降4.2%,主要是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房产税1.64亿元、增长20.9%,城镇土地使用税0.63亿元、增长4.7%,土地增值税0.31亿元、增长61.9%,契税3.98亿元、增长37%,车船税0.74亿元、增长2.2%,主要是进一步强化欠税清缴,依法依规应收尽收;耕地占用税0.17亿元、下降82.7%,主要是上年度清理欠税抬升了基数。非税收入下降17.1%,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收入不可比因素影响。(详见附表1)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63.8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123.5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7.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6亿元。(详见附表2)

(2)下级上解收入3.2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收入0.12亿元,专项上解收入3.08亿元。

(3)调入资金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1.8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06亿元,其他资金调入0.05亿元。

(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2.07亿元。

(5)上年结余收入3.04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9亿元,完成预算的93.5%,同比下降4.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3亿元,下降2.4%,主要是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公共安全支出8.44亿元,增长14.1%,主要是我市2022年实施法检财物统管改革,2023年起各县区法院、检察院经费支出大部分由市本级承担。教育支出12.4亿元,增长0.8%,落实教育投入“只增不减”要求。科学技术支出1.98亿元,增长5.3%,主要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有关要求,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2.3%。卫生健康支出13.68亿元,下降29.6%,主要是上年度为保障“7·12”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规模较大。城乡社区支出9.77亿元,下降4.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亿元,增长1.1%,主要是持续加大援企稳岗与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农林水支出3.37亿元,增长6.6%,主要是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以及重新组建市林业局,相应运行支出增加。交通运输支出2.16亿元,增长96%,主要是使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0.8亿元建设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至高德段(廉州湾大道),以及使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0.54亿元推进北海国际客运港航道扩建等工程。(详见附表3、附表4)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16.0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3.53亿元。

(2)补助下级支出83.11亿元(市本级财力补助6.7亿元,上级财力补助76.41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1.4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48亿元。(详见附表5)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4.83亿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24亿元。

(5)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0.33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0.01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市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645万元,未超过预算安排数3,091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23万元,同比增加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1万元,同比增加60万元,主要是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招商引资和调研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86万元,同比增加2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775万元,同比增加456万元,主要是使用上级补助资金购置执法车辆,相应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增加。

2.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75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动用市本级预备费用于保障市本级部门单位年内增人增资支出0.7亿元、用于市区交通检疫点服务保障等疫情防控支出0.05亿元。

3.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结转2023年继续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4亿元,2023年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详见附表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6.18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为24.75亿元,完成预算的42.3%,同比下降45.2%,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土地出让收入短收;上级补助收入1.6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9.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2.05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28.75亿元,完成预算的87.5%,同比下降54.7%,一方面是本年新增专项债券较上年减少,另一方面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对应安排的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无法执行;补助下级支出3.01亿元(含市本级财力补助1.5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4.5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8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1.8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12亿元,扣减结转下年度使用4.12亿元,净结余为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42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36.2%,同比增加269万元,主要是市路港公司、恒业资产管理集团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增加以及新增国有企业乡村建设投资集团上缴收益;上级补助收入41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42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34.1%,同比增加15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63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54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同比增长0.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74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34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12.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07亿元,完成预算的94.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04亿元,完成预算的99.5%。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4.74亿元,上年累计结余47.5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2.29亿元。(详见附表7)

(五)市本级预算变动调整情况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安排、政府债务转贷、社保政策变化等情况,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其中:

1.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对2023年市本级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进行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调增4.35亿元(均为上级补助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4.3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16.6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16.62亿元。

2.2023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政府债券91.16亿元,相应调增债务转贷收入91.1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2.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9.09亿元)。其中:市本级留用新增债券17.87亿元安排项目支出,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7亿元;使用再融资债券43.91亿元偿还当年到期本金,相应调增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9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97亿元);转贷县区债券29.38亿元,相应调增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4.8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4.55亿元)。

3.根据社保政策变化和社保基金预算实际执行情况,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调减1.57亿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9%调整为8%,因此下调保费收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支出调增0.98亿元,主要是疫情防控政策变动后门诊及住院报销人数增多,以及实施区内免备案政策后异地就医结算增多,因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第一次预算调整、第二次预算调整分别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第三次预算调整由于部分政府债券资金于2023年12月下旬、2024年1月才下达我市,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在2023年决算情况中一并反映。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尚未核定我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347.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8.8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8.6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4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1.7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4.07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33.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9.7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24.0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32.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3.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9.57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1)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2023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33.1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3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6.84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市政建设、教育、旅游、乡村振兴等领域。分级次看:市本级使用17.8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4.57亿元),转贷县区15.3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0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2.27亿元)。

(2)再融资债券安排情况。2023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57.9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5.7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2.25亿元),其中57.45亿元用于偿还2023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0.53亿元用于化解存量债务,有效缓释我市到期政府债务偿付压力。分级次看:市本级使用43.91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3.9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9.97亿元),转贷县区14.07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1.7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28亿元)。

市本级政府债券明细详见附表8、附表9。

4.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还本61.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25.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36.3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4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4.2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33.86亿元。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如期偿还。

5.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付息11.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7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7.63亿元。市本级债务付息8.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2.5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5.6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6.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全市2024年到期本金23.74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20.76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19.02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15.73亿元,202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249.69亿元。市本级2024年到期本金20.9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16.76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16.01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13.15亿元,202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161.6亿元。

三、贯彻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基层“三保”,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回升向好、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强信心稳固发展预期

一是稳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稳妥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型微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费支持政策,健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合理制定退税计划,加强库款统筹调度,推动政策红利高效精准惠及企业,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32亿元。二是用好管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11.39亿元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玖龙纸业、一道能源等重大项目落地投产;安排3.57亿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合浦县人民医院等公立医院项目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安排3.07亿元用于供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补短板项目。三是财政金融联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桂惠贷”政策实施,助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累计发放“桂惠贷”贷款195.11亿元,拨付贴息资金2.78亿元,惠及企业6,611户,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54亿元。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扩大融资担保覆盖面,支持企业融资增信,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累计完成担保发生额17.41亿元,减免保费、承担评估费超600万元,惠及企业3,431户。加强政策性转贷服务,实现转贷业务增量扩面,缓解企业融资断链困难,累计发放转贷资金12.6亿元,转贷发生额128.88亿元,服务中小微企业258家,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0.78亿元。四是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助企惠民。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累计向2,828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2,257万元;为226家企业缓缴社保费210万元,惠及0.66万人。延长2022年失业补助政策申领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247万元。推动落实“技能广西”,发放职业培训补贴771万元,为劳动者赋能,提高就业质量,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五是积极落实商贸补贴政策促消费稳增长。统筹投入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等专项资金0.09亿元,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家电以旧换新、北部湾(北海)汽车展览会、“北海海鸭蛋优选金地标”等商品促销活动,有效拉动社会消费增长。

(二)全力盘活财政资源,推进财源高质量建设

一是大力推动财税提质增收。成立北海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我市财源高质量建设,着力提高我市财政收入质量。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强化减税降费与依法征收有效衔接,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亿元,同比增长8.8%,总量排名全区第七,较上年提升2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8.2%,较上年提高6.4个百分点,排名全区第三,较上年提升3位,实现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双提升”。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深入研究国家、自治区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结合我市发展规划,谋深抓实项目储备,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对投资的拉动作用。累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3.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9亿元,同比增长15.9%,再创历史新高。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结合部门决算、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等情况,组织加快清理市直部门单位实有账户资金,累计收回存量资金2.16亿元,统筹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中安排的一般性支出0.59亿元,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按10%压减收回0.1亿元,统筹用于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145.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5%,持续增强人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一是统筹投入38.25亿元支持教育惠民提质扩能。推动实现教育公平,争取0.6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33个,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设施短板。提高义务教育生均标准,每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由650元提升至720元、初中由850元提升至940元,增幅超10%。落实0.41亿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帮助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支持北航北海学院与桂电北海校区合并转设。投入4.62亿元支持高中学段教育,重点支持“三三零”工程市十四中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合作办学等领域,协同推进新高考信息化项目前期工作,深入开展“互联网+教育”改革,助力我市教育现代化。二是统筹投入24.82亿元支持建设“健康北海”。统筹8.88亿元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造提升迁建等工程,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二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持续推进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业务综合楼建设,提升我市医疗救治水平。筹集疫情防控资金5.44亿元,支持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政策,加强医疗物资储备。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国家基本标准,16家通过国家推荐标准。投入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专项资金0.16亿元,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待遇。三是统筹投入22.31亿元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统筹用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3.53亿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保持全区前列。不断完善“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投入0.41亿元支持提升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能力,按时发放高龄津贴,开展智慧养老信息化工作,为3,985名老年人提供11.5万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市1,037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0.13亿元。投入300万元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超1,100人次。四是统筹投入21.45亿元支持优化城市建设运营。落实5.66亿元推进向海大道、广西滨海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北部湾骨架公路扩容升级。落实创城补短板经费1.57亿元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湖北路、云南路等梗阻路畅通工程、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以及绿化管护、城市照明等市政工程建设,6条改造街巷获得“广西城市精品背街小巷”荣誉,2条改造街巷获广西“最美街巷”荣誉,不断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投入2.59亿元改造老旧小区200个,开工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878套,发放租赁补贴488户,北海市侨港越南归难侨城市棚户区、合浦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建成2,100套。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争取“保交楼”专项资金3.22亿元,安排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0.11亿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是统筹投入3.17亿元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同城化和均等化,落实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群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市图书馆连续两届被文旅部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北海市美术馆揭牌成立,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超200场,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成功举办2023年广西文化旅游消费大夜市(北海主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北海市非遗宣传展示暨第二届北海非遗购物节等文旅消费活动,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获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落实航线培育资金0.27亿元,推动北海航空旅游和货邮市场加快恢复发展,拉动国内旅游消费增长73%。成功承办首届学青会、2023年“环广西”自行车世巡赛、“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全国帆板冠军赛暨全国青年帆板锦标赛、第十五届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围棋赛等国际、国家级重大赛事,将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及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四)支持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现代化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筹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8亿元,支持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优质稻米、深水网箱、海鸭蛋等全产业链项目及中国—东盟(北海)渔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做大做强特色农业。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筹措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项目等资金2.59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5.2万亩,成功列入全国首批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筹措渔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5.95亿元,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立体养殖、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提升农业产能和经济价值。筹措美丽乡村奖补、水利项目建设、村屯保洁费、“四好农村路”等资金2.34亿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强化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提档升级。二是大力支持高质量推进工业振兴。推动工业优存量、扩增量,加快壮大绿色化工、光伏材料等六个重点产业,支持企业上规入统、稳产达产,推动“千企技改”“双百双新”等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工业振兴、园区税收分成等资金7.66亿元兑现产业扶持政策,争取专项债券11.39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拉动工业投资,推动惠科、信义玻璃、太阳纸业等重点项目建设投产。推荐60余家企业申报2023年自治区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促进企业稳产增效,推动工业项目建设和工业经济持续向好发展。三是大力支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市本级科技领域统筹投入1.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2.3%;各县区科技领域支出1.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均达1%。落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奖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经费,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财政后补助机制,着力提高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支持推进重大科技研发项目,涵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3项、获自治区认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05项、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25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落实现代金融企业扶持资金和招商渠道奖励资金0.53亿元,支持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建设,打造金融“银”滩。四是大力支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筹措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0.83亿元,支持加快铁山港工业区A5深海排放管、铁山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建设,撬动市场投入资金1.04亿元支持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北部湾对外影响力。筹措中央外经贸资金0.62亿元,协调解决外贸企业通关等方面困难,持续优化外贸结构。筹措港口物流奖补、产业物流补助、县域商业建设等资金0.17亿元,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助力获批设立广西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区,打造跨境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集成创新地。五是大力支持推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筹措0.4亿元支持开展海洋生态整治修复项目建设,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统筹投入0.65亿元保障我市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支出,支持打造生态蓝色海湾。支持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等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机制,持续改善河湖、森林等生态环境。

(五)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税体制

一是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出台《北海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累计已出台8份项目支出标准。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为预算管理赋能,配合做好财政部下发地方软件整合、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模块建设等工作,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提质增效,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考核排名全区第一,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排名全区第一。二是贯彻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健全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管理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加快资金分解、下达,推动中央、自治区政策快速直达基层惠企利民。2023年全市直达资金支出进度93.7%,排名全区第一。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部署,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初审。四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拓展预算绩效管理深度广度,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评价质量,首次通过线上渠道组织部门开展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现所有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本级与各城区在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中荣获一等等次,铁山港区荣获2022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一等等次。五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全区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估实现五连冠。在全区率先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化解评标中“熟人圈子”“围猎评委”等廉政风险,推动实现优质专家资源跨市互联共享。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和政府采购指标经验做法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荣获2022年度中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六是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改革。率先在全区全面推行财政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财政评审业务网上管控、网上办理。严把财政评审关,全年财政投资评审节约资金5.94亿元,北海市荣获2023年度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设区市级先进集体。七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全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联系点示范作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制,严格规范购买服务管理。

(六)推进监管提质增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自2023年起市本级与各县区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加强“三保”资金运行动态监控,进一步提升财政库款管理效能,切实保障“三保”预算执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切实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完善化债工作领导机制,成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积极向上争取政府债券63.94亿元用于化债。足额偿付法定债务本息73.25亿元,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精准施策多渠道化解隐性债务,累计化解2018年清查统计政府隐性债务底数超85%。将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按月通报,落实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制度,定期核查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合规加快债券支出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等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指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明确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积极回应监管关切,认真应答市人大财经委专题询问,做好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管理。四是坚持严格暂付款管控。着力加强财政收支和库款日常管理,坚决不受理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严防新增暂付款,2015年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全市均无新增暂付款。同时积极采取追回借款、收回存量资金消化等方式压降存量暂付款,2023年暂付款管理考核排名全区第一。

四、落实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主要问题,认真整改,逐项落实。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部分预算项目支出进度低、专项债券资金沉淀、资产基础管理薄弱等问题28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6个,正在持续整改2个,其中:

(一)关于部分国有资产闲置,没有发挥使用效益的整改情况

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方案并推动落实,强化资产使用、配置、处置的统筹管理,推动单位间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截至目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已完成整改,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尚在持续整改,下一步将持续督促加快办理闲置资产盘活手续,提高资产管理使用效益。

(二)关于资产基础管理薄弱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快厘清资产权属,办理不动产划转、交接、产权登记入账手续,盘查固定资产并更新相关账目,完善超编公务用车入编、报废或归还隶属单位等手续。针对国有资产被占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逐步完成相关资产清理、收回和报废工作。截至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妇联等单位已完成整改,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结核病防治院等单位尚在持续整改,下一步将加快清查相关资产,明晰资产权属,办理资产入账、报废或划转等有关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安全。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准确把握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准、变、活、实”五字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全力培财源、抓收入、强保障、防风险、推改革,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一)强化财政统筹能力,全力稳增长保重点

紧紧围绕全年收入预期目标,统筹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和税费收入依法征管工作。积极推进财源高质量建设,大力培育骨干税源企业,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持续跟踪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回补情况,强化欠税清理,依法依规征收入库。大力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有序推进国有资产资源盘活运营,推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调剂使用及合法合规处置,持续拓宽财税增收渠道。坚持以收定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相关要求,结合执行进度、审计整改、绩效评价等情况,有保有压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低效无效项目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解决群众关切的急事、愁事、难事。深入研究沿边临港产业园等中央、自治区支持政策,结合北海市各项重点工作部署,加快谋划储备优质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切实抓好“六个攻坚行动”、直达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支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生态环保等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发展高水平卫生健康事业,加快实施市人民医院等公立医院提升改造,持续推进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等医疗项目建设。落实教育惠民工程,保障教育投入,支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现代职业教育等全面协调发展,推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积极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旅游文体事业,支持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等重大体育赛事,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速开通邮轮旅游航线,支持打造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推进口袋公园、主次干道提升工程等市政设施项目和湖海路(北星路—南珠大道段)等梗阻路畅通工程建设,打造城市方寸之美。支持做好城市更新,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落实蚂蟥沟等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查整改项目。

(三)支持产业全面振兴,推动经济恢复增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支持守好粮食安全底线,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农村道路、农田水利、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工业振兴步伐,聚力构建现代化向海工业体系,巩固延伸优势产业,聚焦光伏产业延链、电子信息产业强链、高端纸业补链、铝产业建链,积极推动不锈钢、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海工装备、深远海风电、无人机等新兴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着力提振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进一步打造现代金融集聚区。强化财政金融联动,进一步统筹整合部门专项资金、新增政府债券及市场化配套融资,充分发挥“桂惠贷”贴息资金的激励效应与政府投资基金的导向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深入开展财政改革,完善现代管理体制

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执行进度、绩效评价、审计督查、资产存量“五挂钩”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和可执行性。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持续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安全性与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配合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持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与财政形势研究分析,密切监测基层财政运行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严防“三保”风险,牢牢守住财政收支平衡、不出现财政赤字的底线。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券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统筹库款保障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积极探索多渠道依法合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债务风险不“爆雷”。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采取及时调整项目支出、加大追收回笼等各种有效措施,加快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

附表1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上年决算数

同比增减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20,632

423,907

100.8%

387,405

36,502

1、税收收入

229,632

261,643

113.9%

191,655

69,988

增值税

52,363

99,857

190.7%

20,612

79,245

企业所得税

32,214

31,074

96.5%

40,132

-9,058

个人所得税

10,743

8,208

76.4%

8,566

-358

资源税

931

949

101.9%

888

61

城市维护建设税

50,794

34,554

68.0%

41,393

-6,839

房产税

14,825

16,401

110.6%

13,568

2,833

印花税

10,869

10,369

95.4%

10,471

-102

城镇土地使用税

6,216

6,343

102.0%

6,061

282

土地增值税

1,798

3,120

173.5%

1,927

1,193

车船税

7,407

7,395

99.8%

7,235

160

耕地占用税

9,755

1,668

17.1%

9,638

-7,970

契税

29,102

39,837

136.9%

29,083

10,754

环境保护税

2,615

1,869

71.5%

2,078

-209

其他税收收入

0

-1

3

-4

2、非税收入

191,000

162,264

85.0%

195,750

-33,486

专项收入

56,728

46,769

82.4%

55,725

-8,95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7,300

17,007

98.3%

17,243

-236

罚没收入

18,552

25,501

137.5%

17,452

8,049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71,278

28,500

40.0%

78,998

-50,498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5,022

37,955

151.7%

24,218

13,737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1,970

5,408

274.5%

0

5,408

其他收入

150

1,124

749.3%

2,114

-990


附表2

2023年市本级上级补助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上年决算数

上级补助收入

1,235,132

1,066,132

返还性收入

69,696

69,696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6,224

6,224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3,572

3,572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

18,554

18,554

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11,548

11,548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14,835

14,835

其他返还性收入

14,963

14,963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979,400

808,951

体制补助收入

7,487

7,487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154,713

117,055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53,571

48,344

结算补助收入

96,800

81,795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2,033

1,953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1,414

1,414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58,232

58,294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2,121

1,876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76

196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10,752

9,952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29,345

19,703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5,521

14,419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60,634

54,201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81

22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214

1,755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99,090

90,305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09,148

99,728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650

29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28,178

44,662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0,414

12,32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4,000

25,000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2,103

9,35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6,564

1,176

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

50,494

18,217

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

4,970

14,175

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

3,517

23,107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55,178

52,207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86,036

187,485

一般公共服务

4,407

8,815

国防

100

120

教育

774

0

科学技术

3,140

1,72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387

2,12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077

4,951

卫生健康

13,511

29,185

节能环保

7,717

11,554

城乡社区

2,505

16,343

农林水

48,600

37,794

交通运输

476

1,652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43,088

33,770

商业服务业等

10,957

11,440

金融

25,040

14,73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7,238

3,976

住房保障

7,357

6,906

粮油物资储备

230

4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1,045

916

其他收入

5,387

1,083


附表3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功能科目分类)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上年决算数

同比增减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01,672

842,927

93.5%

883,136

-40,20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4,878

104,312

99.5%

106,904

-2,592

国防支出

2,494

2,494

100.0%

2,854

-360

公共安全支出

84,582

84,384

99.8%

73,930

10,454

教育支出

124,287

123,967

99.7%

122,971

996

科学技术支出

19,845

19,752

99.5%

18,751

1,00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5,625

25,367

99.0%

27,152

-1,78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996

40,996

100.0%

40,539

457

卫生健康支出

140,421

136,840

97.4%

194,359

-57,519

节能环保支出

7,864

7,864

100.0%

6,722

1,142

城乡社区支出

100,902

97,658

96.8%

102,521

-4,863

农林水支出

54,894

33,724

61.4%

31,634

2,090

交通运输支出

39,951

21,550

53.9%

10,997

10,553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3,452

38,481

88.6%

34,185

4,29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3,622

10,930

80.2%

6,825

4,105

金融支出

16,490

16,490

100.0%

15,831

659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2,331

19,422

87.0%

29,041

-9,619

住房保障支出

18,722

18,480

98.7%

18,267

21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075

1,075

100.0%

322

75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334

9,334

100.0%

9,553

-219

其他支出(类)

4,639

4,539

97.8%

3,662

877

债务付息支出

25,078

25,078

100.0%

25,955

-877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190

190

100.0%

161

29


附表4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经济性质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上年决算数

同比增减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42,927

883,136

-40,209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138,375

124,546

13,829

工资奖金津补贴

94,246

83,398

10,848

社会保障缴费

23,188

23,155

33

住房公积金

9,087

8,806

281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1,854

9,187

2,667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177,310

167,133

10,177

办公经费

31,716

25,425

6,291

会议费

406

435

-29

培训费

1,775

1,447

328

专用材料购置费

1,382

7,440

-6,058

委托业务费

45,183

36,620

8,563

公务接待费

523

498

25

因公出国(境)费用

61

1

6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86

1,078

208

维修(护)费

3,735

3,041

694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1,243

91,148

95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76,431

93,596

-17,165

房屋建筑物购建

5,305

2,076

3,229

基础设施建设

46,368

52,744

-6,376

公务用车购置

775

319

456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0

1,807

-1,807

设备购置

7,100

11,236

-4,136

大型修缮

2,027

2,201

-174

其他资本性支出

14,856

23,213

-8,357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31,586

48,952

-17,366

房屋建筑物购建

0

1,088

-1,088

基础设施建设

30,650

25,156

5,494

设备购置

197

43

154

大型修缮

1

89

-88

其他资本性支出

738

22,576

-21,838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184,731

191,793

-7,062

工资福利支出

149,838

133,230

16,608

商品和服务支出

34,639

56,365

-21,726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254

2,198

-1,944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10,181

25,677

-15,496

资本性支出(一)

10,078

22,516

-12,438

资本性支出(二)

103

3,161

-3,058

对企业补助

40,562

50,320

-9,758

费用补贴

3,464

8,186

-4,722

利息补贴

7,843

10,709

-2,866

其他对企业补助

29,255

31,425

-2,170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3,475

12,967

-9,492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1,300

11,800

-10,500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

0

5

-5

其他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2,175

1,162

1,01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4,037

42,584

1,453

社会福利和救助

5,215

12,611

-7,396

助学金

3,604

1,553

2,051

离退休费

10,679

7,113

3,566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4,539

21,307

3,232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100,019

94,811

5,208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100,019

94,811

5,208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25,268

26,116

-848

国内债务付息

23,542

25,482

-1,940

国外债务付息

1,536

473

1,06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190

161

29

其他支出

10,952

4,641

6,31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127

0

127

其他支出

10,825

4,641

6,184


附表5

2023年市本级补助下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上年决算数

补助下级支出

831,122

703,289

返还性支出

31,738

31,738

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

2,738

2,738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支出

1,998

1,998

增值税税收返还支出

12,144

12,144

消费税税收返还支出

1,337

1,337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支出

6,809

6,809

其他返还性支出

6,712

6,712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714,637

593,455

体制补助支出

2,170

2,171

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

126,122

102,839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

53,571

48,344

结算补助支出

44,020

15,241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2,033

1,953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

1,414

1,414

固定数额补助支出

34,258

33,496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出

2,121

1,876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76

196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4,014

6,923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

29,345

19,703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561

6,407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4,108

37,714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0

3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1,321

1,351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86,254

78,423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6,886

21,868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7

29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104,933

36,403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502

7,81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006

5,797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12,103

8,50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382

1,174

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支出

1,110

15,014

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支出

1,862

8,089

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支出

3,517

23,107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120,881

107,576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84,747

78,096

一般公共服务

900

2,857

科学技术

10

5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1,020

600

社会保障和就业

1,491

1,715

卫生健康

1,389

4,028

节能环保

2,527

6,761

城乡社区

5

5,047

农林水

30,894

33,397

交通运输

359

39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9,622

10,705

商业服务业等

0

1,640

金融

21,174

1,46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1,993

1,094

住房保障

7,357

6,396

粮油物资储备

95

3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524

108

其他支出

5,387

1,083


附表6

2022年度市本级结转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结转资金

已支付金额

完成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360

30,360

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27

727

100%

公共安全支出

697

697

100%

教育支出

5

5

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7

327

100%

卫生健康支出

2,336

2,336

100%

城乡社区支出

21,413

21,413

100%

农林水支出

8

8

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975

2,975

100%

金融支出

1,000

1,000

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25

325

100%

住房保障支出

242

242

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05

305

100%


附表7

2023年市本级社保基金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339,774

335,372

98.70%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053

1,067

101.33%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59,026

57,393

97.23%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36,663

133,421

97.63%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43,032

143,491

100.32%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86,707

287,955

100.44%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721

681

94.45%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59,022

59,995

101.65%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06,007

106,905

100.85%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20,957

120,374

99.52%

三、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53,067

47,417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528,597

522,947


附表8

2023年市本级举借政府一般债券
期限和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金额

期限

年利率

还本时间

合计

172,433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

23,638

10年

3.04%

2033年2月17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三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

26,200

7年

2.78%

2030年5月31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五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

44,800

7年

2.72%

2030年7月14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六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

58,800

7年

2.72%

2030年7月14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

9,390

7年

2.64%

2030年8月23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八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

6,000

5年

2.46%

2028年8月23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九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

3,200

7年

2.81%

2030年10月17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十二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

405

7年

2.95%

2030年10月31日


附表9

2023年市本级举借政府专项债券
期限和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金额

期限

年利率

还本时间

合计

445,430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

32,100

20年

3.27%

2039-2043年每年2月17日偿还20%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

34,200

20年

3.37%

2043年2月17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

33,000

30年

3.34%

2053年3月23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五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

15,000

20年

3.07%

2043年5月12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六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

4,800

5年

2.58%

2028年5月31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二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五期)

82,500

20年

3.04%

2039-2043年每年6月16日偿还20%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二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九期)

3,000

20年

2.99%

2039-2043年每年8月23日偿还20%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期)

153,600

5年

2.46%

2028年8月23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九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二期)

49,300

3年

2.28%

2026年8月23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十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三期)

9,800

7年

2.93%

2030年10月17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七期)

12,545

20年

3.13%

2043年12月8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八期)

15,585

30年

3.16%

2053年12月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