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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北海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5-09-15 09:30     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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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4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市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中央、自治区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准、变、活、实”要求,紧紧围绕市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和政府工作报告预期目标,按照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总要求,全力做好财政管理各项工作,全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

根据市本级和县区决算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47.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10.3%,主要是经济逐步回升向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税收显著增长;非税收入3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0.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48亿元,完成预算的92.7%,同比增长10.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0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7.74亿元、调入资金4.7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47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8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4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9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亿元、调出资金0.0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2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8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16.8亿元,全市累计净结余为0。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57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28.14亿元,完成预算的78.8%,同比下降6.9%,主要是土地市场回暖缓慢,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上级补助收入10.1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8.68亿元;调入资金0.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4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17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62.37亿元,完成预算的77.2%,同比增长39.1%,主要是本年新增专项债券较上年增长31.8%,并增加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上解上级支出0.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6亿元;调出资金4.6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4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18.4亿元,净结余为0。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1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3万元,同比减少198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17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1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8万元,调出资金3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245万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245万元,净结余为0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2.89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同比增长9%,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到位率较上年提高,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提前至12月底,保费收入增加。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42亿元,完成预算的96.3%,同比增长16.8%,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数增长,以及新退休人员缴纳档次较高,养老金支出增长;二是由于医疗政策完善,就诊人次增长,生育及门诊费用支出增长。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4.47亿元,上年结余69.62亿元,历年滚存结余74.09亿元。

二、2024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9.95亿元,较年初预算67.91亿元增加132.0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02亿元,转移性收入153.9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1亿元,较年初预算67.91亿元增加123.0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4亿元,转移性支出105.0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95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使用8.95亿元,净结余为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02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同比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29.03亿元,增长10.9%,主要是经济有所回升向好。分税种看:增值税12.84亿元增长28.6%企业所得税3.43亿元,增长10.5%个人所得税0.87亿元,增长5.4%房产税2.03亿元增长23.9%;印花税1.21亿元,增长16.5%。非税收入16.99亿元,增长4.7%,主要是大案要案等罚没收入集中缴库和加强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详见附表1)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53.9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117.7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8.5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21亿元。(详见附表2)

2)下级上解收入2.29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收入0.12亿元,专项上解收入2.17亿元。

3)调入资金0.2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0.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04亿,其他资金调入0.03亿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47亿元。

5)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01亿元。

6)上年结余收入5.87亿元。

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3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4亿元,完成预算90.6%,同比增长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7亿元,下降3.4%,主要是政府机构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行政运行成本下降;公共安全支出8.45亿元,增长0.2%;科学技术支出1.98亿元,增长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亿元,增长19.9%;卫生健康支出12.18亿元,下降11%,主要是2023年兑现以前年度疫情防控支出形成较高基数的影响;节能环保支出0.89亿元,增长12.9%;农林水支出5.72亿元,增长69.7%,主要是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争取增发国债、一般债券等资金投入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和现代化改造等项目;交通运输支出3.26亿元,增长51.4%,主要是加强滨海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市交通局新设职能部门,相应运行支出增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42亿元,增长14.8%,主要是推进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支持工业振兴相关支出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亿元,增长2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9亿元,增长6.4%(详见附表3、附表4)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05.0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3.91亿元。

2)补助下级支出75.8亿元(市本级财力补助4.33亿元,上级财力补助71.47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64.7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92亿元。(详见附表5

3)债务转贷支出20.13亿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3亿元。

5调出资金0.09亿元

6)当年预备费0.6亿元未动用,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情况。市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数2,974万元,未超过预算安排数4,132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同比减少11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7万元,同比减少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万元,同比减少1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41万元,同比减少534万元;会议费支出332万元,同比减少74万元;培训费支出852万元,同比减少923万元。

2.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6亿元,年内未动用,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87亿元,2024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详见附表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3.44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为20.36亿元,完成预算的46%同比下降17.7%,主要是土地市场回暖缓慢,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上级补助收入10.1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8.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2亿元;调入资金0.0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2.35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32.64亿元,完成预算的74.6%同比增长13.5%,主要是本年新增专项债券较上年增长8.5%,并增加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补助下级支出4.94亿元(含市本级财力补助2.8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3.6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9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0.15亿元;上解支出0.0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09亿元,扣减结转下年度使用11.09亿元,净结余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7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同比减少198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171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7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67.2%,同比增加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科技创新和经营业绩考核奖励、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缺口经费支出补助下级支出7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39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100万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100万元,净结余为0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8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同比增长6.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12.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79亿元,完成预算的94.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22亿元,完成预算的94.8%,同比增长18.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08亿元,完成预算的95.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41亿元,完成预算的93.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22亿元,完成预算的93.3%。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58亿元,上年累计结余52.2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3.87亿元。(详见附表7

(五)市本级预算变动调整情况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安排、政府债务转贷、社保政策变化等情况,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安排67.91亿元,调整为89.8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98亿元,均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1.6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0.07亿元、外国政府贷款0.22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67.91亿元,调整为89.8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98亿元。其中:增加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8.3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安排45.43亿元,调整为102.9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7.55亿元。其中: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3.02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14.53亿元。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5.43亿元,调整为102.9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7.55亿元。其中: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22.87亿元、土地收储成本支出及回拨分成14.53亿元。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36.21亿元,调整为36.2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6亿元,主要是我市实施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增加。

202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2.66亿元,调整为36.0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3亿元,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化调整,生育医疗费用支付限额标准提高、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津贴支付期限延长,大病保险支出标准提高,以及医保清算后需弥补以前年度支出缺口。

第一次预算调整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第二次预算调整、第三次预算调整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自治区于2024年12月末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14亿元,根据自治区要求在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反映。

)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情况

1.政府法定债务限额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初步核定结果,2024年末全市政府法定债务限额409.6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9.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70.1亿元。市本级法定政府债务限额266.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4.2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2.67亿元。

2.政府法定债务余额情况

2024年初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33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9.7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24.06亿元。当期全市新增政府法定债务86.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4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7.46亿元,外贷转贷0.01亿元)、专项债务58.68亿元当期全市政府法定债务还本及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支出23.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及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支出6.4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及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支出17.4亿元。2024年底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396.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0.7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5.34亿元。

2024年初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232.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3.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9.57亿元。当期市本级新增政府法定债务42.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3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32亿元,外贷转贷0.01亿元)、专项债务35.06亿元。当期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还本及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支出21.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及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支出4.4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及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支出16.56亿元。2024年底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254.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6.2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8.07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均控制在规定限额范围内。

3.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1)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57.0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1.6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5.36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市政建设、教育、旅游、乡村振兴等领域以及用于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分级次看市本级使用19.2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4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5.81亿元),转贷县区37.8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8.2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9.55亿元)。

2)再融资政府债券安排情况。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政府债券29.0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5.7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3.32亿元),其中21.36亿元用于偿还2024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7.73亿元用于化解存量政府债务,有效缓释我市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分级次看:市本级使用23.1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3.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9.25亿元),转贷县区5.94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8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07亿元)。

市本级政府债券明细详见附表8、附表9。

4.政府法定债务还本情况

全市政府法定债务还本支出31.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6亿元。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还本支出25.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4.5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0.91亿元。其中到期政府法定债务本金均如期偿还。

5.政府法定付息情况

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付息11.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66亿元,专项债务付息7.78亿元。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付息8.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2.49亿元,专项债务付息5.52亿元。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法定债务违约行为。

6.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全市2025年到期本金20.76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19.02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15.73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23.86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311.96亿元。市本级2025年到期本金16.76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16.01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13.15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21.32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182.66亿元。针对未来到期的政府债券,计划通过向自治区争取再融资政府债券接续,以缓释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同时,每年安排预算资金偿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的10%,确保政府债务偿还平稳有序、风险可控。

三、贯彻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突出强化重点领域保障,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一)深化财税开源拓流,夯实高质量发展财力保障

一是培植涵养重点优质税源。印发《北海市纳税百强企业培育壮大三年(2024—202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纳税百强企业开展“点对点”全方位壮大升级引领服务,形成培育优质税源导向,着力做大做强做优骨干税源企业,夯实财税收入持续增长的产业基础,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加大财税收入组织力度。强化减税降费与依法征收有效衔接,加强财税收入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开展税费稽查清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应入尽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7亿元,同比增长6.2%,增幅排名全区第五,较上年提升2位,获得自治区收入奖励资金1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0.5%,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均完成年初预期目标。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抢抓政策机遇红利,紧密结合我市发展战略规划,深入谋划并扎实推进项目储备工作,积极推进跑步进邕,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累计获得专项补助、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政府债券等上级资金185.01亿元,同比增加26.64亿元,增长16.8%。四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贯彻落实自治区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较上年预算数压减10.2%,统筹财力强化“三保”等刚性支出保障。结合部门决算、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等情况,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定期清收机制,累计收回存量资金0.73亿元,统筹用于保民生、保重点。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支出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和集成电路等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产设备采购增值税全额退还、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二是统筹资金稳投资促增长全面统筹并高效利用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与导向作用。安排政府债24.7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35亿元、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补助资金2.07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发展,落实沿边临港产业园区财税支持有关政策。安排政府债券12.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2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83亿元、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0.8亿元用于铁山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广西滨海公路工程、铁山港工业区A5深海排放管工程等重大项目,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北海联运中心正式运营。三是落实商贸补贴提振消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统筹投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自治区服务业资金等专项资金1.54亿元,积极支持开展新车消费补贴、新能源汽车惠民巡展、刚需住房团购和装修家具家电采购焕新团购、第三届“智能家电·关爱职工”百万补贴家电专场等促消费活动,有力拉动汽车、家电、住房等领域消费。是财金联动服务实体经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金融资源配置作用,累计发放“桂惠贷”贷款174.83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729户,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25亿元。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企业融资增信,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累计完成担保发生额18.75亿元,减免保费、承担评估费0.08亿元。加强政策性转贷服务,实现转贷业务增量扩面,缓解企业融资断链困难,累计发放转贷资金12.95亿元,转贷发生额67.12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0.45亿元。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指标获得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六连冠”。在全区率先全面实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实现北海本地专家和外地专家同步交流、同步评审、在线打分、在线确认评标结果、自动生成评标报告,全程留痕,可查可溯,营造公平高效采购环境。六是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强市建设,市本级科技领域统筹投入1.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2.3%。落实科研技术开发奖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经费,着力提高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2家。争取工业提速增效资金、新型工业化资金3亿元,统筹工业振兴、园区税收分成等资金4亿元,推动“千企技改”“双百双新”等项目建设,兑现108家工业企业以前年度上规入统奖补资金0.13亿元,促进企业稳产增效,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七是持续推动乡村振兴。筹集各类财政资金30.35亿元支持农林水事业,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现代特色农业蓬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投入各级衔接资金5.38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支持我市2024年全区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取得A等次的好成绩。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农业农村类补贴资金6.47亿元,惠及群众47.4万人次。统筹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等资金5.33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20.55万亩,占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五分之一,工作成效显著,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推进座谈会在北海市召开。统筹渔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等补助资金6.41亿元,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立体养殖、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等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筹措资金6.32亿元支持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保障,建设洪潮江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支持建设美丽乡村

(三)聚力普惠民生建设,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市民生支出161.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5.3%。一是统筹投入39.41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真按照小学生均720元、初中生均940元做好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工作。推动实现教育公平,争取0.57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校舍安全保障,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设施短板。落实1.14亿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帮助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拨付各学段学生资助项目资金3.9亿元,资助学生16.7万人次,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人”。投入2.43亿元支持高中学段教育,改善高中办学条件。支持北海康养职业学院二期建成使用、北航北海学院与桂电北海校区合并转设。大力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协同推进合作办学、新高考信息化项目前期工作,深入开展“互联网+教育”改革,助力我市教育现代化。二是统筹投入19.32亿元支持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2.48亿元,支持推进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工作,加强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筹集资金1.68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4元。加快推进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项目,提升我市医疗救治能力三是统筹投入25.06亿元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86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保持全区前列。继续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0元/人·年。筹集0.34亿元支持托育事业、养老服务事业,推进“一老一小”友好型社会高质量发展。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31亿元,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确保各项稳就业政策切实落地四是统筹投入22.69亿元支持城乡建设和保障性住房事业发展。筹措4亿元推进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至高德段项目、S210合浦乌家至西场公路乌家至沙岗段项目建设,筹措2.78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等项目建设。落实创城补短板经费0.5亿元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安排0.4亿元支持推进湖北路、金秀路等梗阻路畅通工程、云南路拓宽改造,推动主次干道、街旁绿地、口袋公园等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以及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以及绿化管护、城市照明等市政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基础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4亿元,支持改造55个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1,038套,新建保租房500套,发放租赁补贴150户。强化住房安居保障,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解决“保交楼”资金问题,落实购房补贴0.56亿元,助力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幸福愿景。五是统筹投入2.88亿元支持文体旅游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同城化和均等化,安排资金0.1亿元支持落实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群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高水平举办2024年“文化北海”建设活动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0.05亿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跨年音乐节、“疍家婚礼”等文化艺术旅游消费活动,落实航线培育资金0.39亿元,推动北海航空旅游和货邮市场加快恢复发展,北部湾国际邮轮母港顺利开港首航。统筹安排0.35亿元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等体育赛事举办,支持国家南方水上运动基地和国家沙滩运动基地申报,打造国际滨海时尚潮流体育新地标。北海获评首批“中国避寒宜居地”,涠洲岛获评2024年中国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六是统筹投入5.55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统筹投入0.7亿元保障我市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安排1.4亿元用于修复红树林、清理互花米草等工作,使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生态系统质量有效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提升。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拨付蚂蟥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资金0.17亿元,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营造红树林123.88公顷,修复红树林439.63公顷,推进涠洲岛湿地保护与修复,完成防风林修复103.64公顷,修复珊瑚礁18.2公顷,涠洲岛荣获联合国“新可持续城市与人居环境奖”。支持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等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筹措0.49亿元实施北海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维持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可持续性。

(四)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持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累计已出台13份项目支出标准,目前正在加快出台新支出标准。稳步推进一体化建设实施进程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在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每月考核中持续排名全区前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机制,建立我市国有企业名录,推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全覆盖。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重点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提升转移支付资金安全性与使用绩效。2024年6月我市被自治区财政厅选定作为唯一试点地市参加全国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改革,有力推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体制机制和转移支付监控模块系统成功上线,为广西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分析、财政决算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我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分析、财政总决算在全区评比中均为第一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排名全区第二,部门决算荣获优等等次。三是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2024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大目标审核指导力度,落实逐级审核制度,在“一上”“二上”针对不同的侧重点进行审核,提高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全覆盖审核,对需立项的重大项目全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及审核,为后续切实发挥有关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驾护航。采取“部门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多层次评价模式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评价拓面提质。银海区、铁山港区在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的2023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中荣获一等等级,市本级、合浦县获二等等级。四是持续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园区管理体制与财政体制改革,铁山东港产业园、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海洋产业园实行“区政合一”管理,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县域经济考核取得历史最好成绩,铁山港区获评全区“县域经济发展成效突出县”,合浦县、银海区获评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进步明显县”,北海市、合浦县2022年、2023年连续两个年度获得自治区财政管理激励奖励资金1.3亿元。五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引导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参与承接服务实现创收,激发事业单位内在活力。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联系点工作总结会议对我市改革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六是大力提升财政评审质效。在全区率先开展项目过程结算评审工作,对项目完工验收合格部分先行启动过程结算评审,获得中国改革网报道推广。北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获评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六年获评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先进集体。

(五)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全力筑牢财经安全防线

一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定期会商财政收支预算平衡与库款调度情况,加强各级“三保”资金运行日常监控,督促指导县区做好“三保”资金调配与支出,2024年我市未发生“三保”保障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切实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完善化债工作长效机制,成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提升债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依托财政部全口径监测平台,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积极向上争取政府债券38.72亿元用于化债。足额偿付法定债务本息,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精准施策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累计化解2018年清查统计政府隐性债务底数超91%。有序推进融资平台数量压降,2024年全市4家融资平台达到退出标准。全面落实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制度,定期核查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合规加快债券支出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层面出台过紧日子工作方案,明确四大方面23项专门措施及工作要求,细化部门责任分工,研究制定配套管理机制,规范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建立健全过紧日子定期评估机制,构建过紧日子“1+N”政策体系,推动落实落细过紧日子工作。四是坚持严格暂付款管控。加强财政收支和库款日常管理,严防新增暂付款。积极采取追回借款、收回存量资金等方式压降存量暂付款,我市暂付款管理工作受邀在财政部《财政监督》杂志作专栏访谈。

、落实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主要问题,认真整改,逐项落实。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不完整、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沉淀、资产管理基础薄弱问题21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6个,正在持续整改5个,其中:

关于2023年度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沉淀在市本级财政32,598万元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额度117,6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市本级财政已拨付108,579.75万元,拨付进度92.33%,剩余9,020.25万元由于项目推进缓慢、正在办理竣工结算等原因未达到拨付条件暂未拨付。下一步持续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和竣工结算,加快资金拨付,预计2025年底完成100%支出。

关于已完工专项债券项目收益远低于预期的整改情况

关于4个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的专项债券项目,截至目前,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收到房屋托管费用5万元;广西北海高新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软件园部分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手续,并取得38套不动产首次登记产权证;北海市新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推动企业入驻并签订厂房租赁协议,收到多家企业租金,实现收益2,158.15万元,预计将持续稳定产生收益。下一步将持续督促实现项目收益,保障债券还本付息。

关于部分资产未盘活处置,使用效益不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信息系统和设备闲置、使用率不高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已完成整改;市住建局正在持续整改,已于2024年4月召开“一站式”竣工联合验收系统验收会议,实现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数据化,并与新点公司签订合同变更协议,下一步持续完善“一站式”竣工验收联合系统,提高使用效益。

2.关于部分停用系统和设备未进行盘活处置问题,市行政审批局经研究已完成北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审批系统、网上办事大厅二期系统报废申请,下一步将对已报废配套硬件进行处置,对能继续使用配套硬件盘活使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成立资产报废鉴定工作小组,按程序完善材料对停用系统和设备申请报废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市污染源监控中心正在完善相关材料按程序对停用系统和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关于资产管理基础薄弱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已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国有资产填报范围,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各项资产的日常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实相符,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等9个单位仍在持续整改,下一步将持续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关于资产卡片信息不完整、不规范问题,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等201个单位已完善资产卡片信息登记,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179个单位已规范资产卡片设置,下一步将持续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资产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确保资产卡片符合规定格式。

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高新区、经开区正在拟定相关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目标。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原委托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监管的北海市青年国际旅行社划转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有关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目标下达和考核工作。

、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助力防范化解风险,激活经济发展动能,改善社会预期,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财政贡献。

(一)加强财源建设谋划,发挥以财辅政效能

积极推动高质量财源建设,推进纳税百强企业培育壮大行动,统筹财力支持重点园区、重要税源企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快发展,强化财税政策服务与指导,巩固基础税源,深挖潜力税源,培育新兴税源,提升财力保障水平,助力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紧紧围绕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切实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稳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精抓细管税费收入,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监督,加大挖潜增收力度。围绕重要领域政策,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大力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存量资源,提高国有资源配置效率。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支持重点领域发展

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提升大事要事保障能力,用好用足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多种政策工具,支持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等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围绕“两重”“两新”等一揽子经济政策加力扩围,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国内需求,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形成有效投资。支持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紧抓中央支持广西建设沿边临港产业园区的重大战略机遇,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配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急需支出。

(三)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紧盯国家、自治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积极做好谋划研究,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争取试点性、开拓性政策先行先试。结合上级最新改革部署,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关系,推进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财力格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体系,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支出标准建设,完善预算项目编制和审核,持续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推进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指标,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果,研究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持续更新国有企业名录,健全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全面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坚持应评尽评原则,严把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关和效益关;深化评审结果运用,推动评审成果与预算安排、项目管理有机衔接,以规范高效的政府投资管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风险防控力度,筑稳财政运行根基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绩效导向,坚持把“三保”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科学编制预算,足额安排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强化县级“三保”运行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统筹好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在有效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的同时,深化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加快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在筑牢安全底线前提下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综合成本。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及时调整项目支出、加大追收回笼等多措并举,加快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抓牢抓实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更好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上年决算数

同比增减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61,085

460,174

99.8%

423,907

36,267

1、税收收入

285,190

290,244

101.8%

261,643

28,601

增值税

105,300

128,401

121.9%

99,857

28,544

企业所得税

37,110

34,335

92.5%

31,074

3,261

个人所得税

8,453

8,655

102.4%

8,208

447

资源税

1,100

398

36.2%

949

-551

城市维护建设税

36,804

36,383

98.9%

34,554

1,829

房产税

19,168

20,315

106.0%

16,401

3,914

印花税

10,982

12,079

110.0%

10,369

1,7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6,540

6,408

98.0%

6,343

65

土地增值税

3,120

926

29.7%

3,120

-2,194

车船税

9,012

7,628

84.6%

7,395

233

耕地占用税

4,000

441

11.0%

1,668

-1,227

契税

40,924

32,162

78.6%

39,837

-7,675

环境保护税

2,677

2,102

78.5%

1,869

233

其他税收收入

0

11


-1

12

2、非税收入

175,895

169,930

96.6%

162,264

7,666

专项收入

50,028

48,014

96.0%

46,769

1,24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8,567

16,589

89.3%

17,007

-418

罚没收入

27,800

33,184

119.4%

25,501

7,683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31,300

21,000

67.1%

28,500

-7,50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41,000

34,944

85.2%

37,955

-3,011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6,000

16,079

268.0%

5,408

10,671

其他收入

1,200

120

10.0%

1,124

-1,004


附表2

2024年市本级上级补助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决算数

上年决算数

上级补助收入

1,177,428

1,235,132

返还性收入

69,696

69,696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6,224

6,224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3,572

3,572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

18,554

18,554

  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11,548

11,548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14,835

14,835

  其他返还性收入

14,963

14,963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885,629

979,400

  体制补助收入

7,487

7,487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167,532

154,713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48,139

53,571

  结算补助收入

75,599

96,800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2,329

2,033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1,414

1,414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58,089

58,232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2,106

2,121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0

76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8,232

10,752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29,349

29,345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4,834

15,521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65,150

60,634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680

18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815

2,214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09,920

99,090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13,850

109,148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528

650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88,533

128,178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6,949

10,41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4,000

4,000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5,485

12,10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4,797

6,564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57,812

55,178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22,103

186,036

  一般公共服务

31,520

4,407

  国防

20

100

  教育

0

774

  科学技术

0

3,14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4,775

2,387

  社会保障和就业

342

2,077

  卫生健康

3,037

13,511

  节能环保

8,273

7,717

  城乡社区

29,556

2,505

  农林水

29,741

48,600

  交通运输

32,914

47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46,195

43,088

  商业服务业等

12,576

10,957

  金融

13,831

25,04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2,772

7,238

  住房保障

3,987

7,357

  粮油物资储备

539

23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1,377

1,045

  其他收入

648

5,387


附表3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功能科目分类)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上年决算数

同比增减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48,866

859,375

90.6%

842,927

16,44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3,599

100,715

97.2%

104,312

-3,597

国防支出

2,481

1,989

80.2%

2,494

-505

公共安全支出

88,130

84,540

95.9%

84,384

156

教育支出

124,785

122,462

98.1%

123,967

-1,505

科学技术支出

20,375

19,814

97.2%

19,752

6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6,849

23,079

86.0%

25,367

-2,2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9,376

49,156

99.6%

40,996

8,160

卫生健康支出

124,331

121,849

98.0%

136,840

-14,991

节能环保支出

12,150

8,875

73.0%

7,864

1,011

城乡社区支出

101,203

99,567

98.4%

97,658

1,909

农林水支出

72,077

57,246

79.4%

33,724

23,522

交通运输支出

61,012

32,625

53.5%

21,550

11,07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50,969

44,163

86.6%

38,481

5,68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9,818

13,208

66.6%

10,930

2,278

金融支出

2,656

2,566

96.6%

16,490

-13,92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8,043

18,514

66.0%

19,422

-908

住房保障支出

19,776

19,776

100.0%

18,480

1,29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085

780

71.9%

1,075

-29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0,944

9,933

90.8%

9,334

599

其他支出(类)

4,222

3,533

83.7%

4,539

-1,006

债务付息支出

24,905

24,905

100.0%

25,078

-17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80

80

100.0%

190

-110


附表4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经济性质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上年决算数

同比增减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59,375

842,927

16,448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127,389

138,375

-10,986

  工资奖金津补贴

84,147

94,246

-10,099

  社会保障缴费

21,491

23,188

-1,697

  住房公积金

9,995

9,087

908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1,756

11,854

-98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115,090

177,310

-62,220

  办公经费

26,738

31,716

-4,978

  会议费

332

406

-74

  培训费

852

1,775

-923

  专用材料购置费

740

1,382

-642

  委托业务费

35,127

45,183

-10,056

  公务接待费

407

523

-116

  因公出国(境)费用

17

61

-4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25

1,286

-161

  维修(护)费

2,715

3,735

-1,02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7,037

91,243

-44,206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115,119

76,431

38,688

  房屋建筑物购建

3,345

5,305

-1,960

  基础设施建设

44,713

46,368

-1,655

  公务用车购置

241

775

-534

  设备购置

4,003

7,100

-3,097

  大型修缮

379

2,027

-1,648

  其他资本性支出

62,438

14,856

47,582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29,775

31,586

-1,811

  房屋建筑物购建

2,383

0

2,383

  基础设施建设

19,898

30,650

-10,752

  设备购置

235

197

38

  大型修缮

0

1

-1

  其他资本性支出

7,259

738

6,521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196,060

184,731

11,329

  工资福利支出

146,610

149,838

-3,228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894

34,639

-3,745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18,556

254

18,302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46,458

10,181

36,277

  资本性支出(一)

20,399

10,078

10,321

  资本性支出(二)

26,059

103

25,956

对企业补助

32,524

40,562

-8,038

  费用补贴

5,282

3,464

1,818

  利息补贴

2,341

7,843

-5,502

  其他对企业补助

24,901

29,255

-4,354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1,729

3,475

-1,746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0

1,300

-1,300

  其他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1,729

2,175

-4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723

44,037

-12,314

  社会福利和救助

7,904

5,215

2,689

  助学金

4,002

3,604

398

  离退休费

7,644

10,679

-3,035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2,173

24,539

-12,366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109,215

100,019

9,196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109,215

100,019

9,196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24,985

25,268

-283

  国内债务付息

23,293

23,542

-249

  国外债务付息

1,612

1,536

76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80

190

-110

其他支出

29,308

10,952

18,356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91

127

-36

  其他支出

29,217

10,825

18,392


附表5

2024年市本级补助下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上年决算数

补助下级支出

757,988

831,122

返还性支出

31,738

31,738

  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

2,738

2,738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支出

1,998

1,998

  增值税税收返还支出

12,144

12,144

  消费税税收返还支出

1,337

1,337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支出

6,809

6,809

  其他返还性支出

6,712

6,712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647,111

714,637

  体制补助支出

2,169

2,170

  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

136,384

126,122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

48,139

53,571

  结算补助支出

17,732

44,020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2,329

2,033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

1,414

1,414

  固定数额补助支出

34,225

34,258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出

2,106

2,121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0

76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0

4,014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

29,349

29,345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404

3,561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9,202

44,108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5

3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810

1,321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93,970

86,254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7,192

26,886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6

37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84,279

104,933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5,986

3,50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0

2,006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5,400

12,10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273

3,382

  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支出

0

1,110

  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支出

0

1,862

  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支出

0

3,517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99,687

120,881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79,139

84,747

  一般公共服务

8,521

900

  科学技术

0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425

1,020

  社会保障和就业

130

1,491

  卫生健康

1,181

1,389

  节能环保

3,646

2,527

  城乡社区

16,779

5

  农林水

11,554

30,894

  交通运输

445

359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12,787

9,622

  商业服务业等

70

0

  金融

13,843

21,17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1,906

1,993

  住房保障

3,987

7,357

  粮油物资储备

0

9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1,217

524


附表6

2023年度市本级结转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结转资金

已支付金额

完成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8,745

58,745

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66

566

100%

公共安全支出

198

198

100%

教育支出

320

320

100%

科学技术支出

93

93

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58

258

100%

卫生健康支出

3,581

3,581

100%

城乡社区支出

3,244

3,244

100%

农林水支出

21,170

21,170

100%

交通运输支出

18,401

18,401

1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971

4,971

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692

2,692

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909

2,909

100%


附表7

202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362,762

358,002

98.7%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999

1,124

112.4%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64,324

65,075

101.2%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46,494

137,921

94.1%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50,945

153,882

101.9%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360,868

342,211

94.8%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814

774

95.1%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64,324

65,055

101.1%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32,523

124,142

93.7%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63,207

152,240

93.3%

三、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1,894

15,791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524,842

538,738



附表8

2024年市本级举借政府一般债券
期限和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金额

期限

年利率

还本时间

备注

合计

73,180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三期)

28,636

7年

2.37%

2031年5月20日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

4,590

10年

2.23%

2034年8月14日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

39,000

10年

2.49%

2034年5月20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

1,000

10年

3.04%

2033年2月17日

自治区从其他地市调整至北海市本级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十二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

-46

7年

2.95%

2030年10月31日

自治区从北海市本级调整至其他地市


附表9

2024年市本级举借政府专项债券
期限和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金额

期限

年利率

还本时间

备注

合计

350,644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二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期)

70,000

20年

2.51%

2040-2044年每年6月21日偿还20%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三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三期)

40,700

20年

2.38%

2040-2044年每年8月14日偿还20%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四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

3,600

20年

2.36%

2040-2044年每年9月10日偿还20%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五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期)

1,400

20年

2.21%

2040-2044年每年9月26日偿还20%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七期)

27,400

20年

2.67%

2040-2044年每年3月28日偿还20%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二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五期)

1,000

20年

2.38%

2040-2044年每年8月14日偿还20%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一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

10,300

20年

2.67%

2040-2044年每年3月28日偿还20%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八期)

43,409

20年

2.32%

2044年12月3日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六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期)

18,000

10年

2.19%

2034年9月10日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七期)

93,500

10年

2.18%

2034年10月22日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五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

37,600

7年

2.27%

2031年6月21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七期)

3,735

20年

3.13%

2043年12月8日

自治区从其他地市调整至北海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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