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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全市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02-14 16:14     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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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全市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124日在北海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北海市财政局

202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中央、自治区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准、变、活、实”要求,紧紧围绕市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和政府工作报告预期目标,按照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总要求,全力做好财政管理各项工作,全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2.1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6.15亿元、调入资金5.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87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0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4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亿元。

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5.6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4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6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7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51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16.51亿元,净结余为0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47.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10.3%,主要是经济逐步回升向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税收显著增长;非税收入3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0.5%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48亿元,完成预算的92.9%,同比增长10.5%,主要是增发国债、新增一般债券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2.市本级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7.94亿元,较年初预算67.91亿元增加130.0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6.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0.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87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0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4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0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3亿元。

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89.05亿元,较年初预算67.91亿元增加121.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6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4.21亿元(含市本级财力补助4.4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0.1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将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并相应安排支出。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89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8.89亿元,净结余为0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02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同比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29.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增长10.9%,主要是经济逐步回升向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税收显著增长;非税收入16.99亿元,完成预算的96.6%,增长4.7%,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处置成效不及预期。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4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同比增长2%,主要是商住用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无法执行。各领域支出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7亿元,占比11.72%;公共安全支出8.45亿元,占比9.84%;教育支出12.25亿元,占比14.25%;科学技术支出1.98亿元,占比2.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1亿元,占比2.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亿元,占比5.72%;卫生健康支出12.18亿元,占比14.18%;节能环保支出0.89亿元,占比1.03%;城乡社区支出9.96亿元,占比11.59%;农林水支出5.72亿元,占比6.66%;交通运输支出3.26亿元,占比3.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42亿元,占比5.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亿元,占比1.54%;金融支出0.26亿元,占比0.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5亿元,占比2.15%;住房保障支出1.98亿元,占比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9亿元,占比1.16%;债务付息支出2.49亿元,占比2.9%;其他支出0.64亿元,占比0.72%

——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6亿元,本年度未动用预备费,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情况。市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2,975万元,同比减少1,851万元,下降38.4%,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同比减少11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7万元,同比减少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万元,同比减少1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41万元,同比减少534万元;会议费支出332万元,同比减少74万元;培训费支出853万元,同比减少922万元。

——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执行情况。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74.21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63.31亿元(含市本级财力补助4.4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73亿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市本级2023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0.33亿元,2024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3亿元用于平衡预算。2024年预备费结余0.6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0.5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4亿元,同比下降6.9%,主要是土地市场回暖缓慢,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上级补助收入10.2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8.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47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2.7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36亿元,同比增长39.1%,主要是本年新增专项债券较上年增长31.8%,并增加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6亿元;调出资金5.37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75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17.75亿元,净结余为0

2.市本级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3.4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36亿元,完成预算的46%,同比下降17.7%;上级补助收入10.2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8.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2亿元。当年基金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16.51亿元,完成预算的46.2%,同比下降18.6%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1.3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64亿元,完成预算的73%,同比增长13.5%,主要是本年新增专项债券较上年增长13.6%,并增加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补助下级支出4.88亿元(含市本级财力补助2.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9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2.88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1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12.1亿元,净结余为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61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3万元,同比减少198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17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7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1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8万元,与上年持平;调出资金39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245万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245万元,净结余为0

2.市本级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7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同比减少198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171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7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47.4%,同比增加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科技创新和经营业绩考核奖励、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缺口经费支出;补助下级支出71万元;调出资金39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100万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100万元,净结余为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2.37亿元,完成预算的98.9%,同比增长7.9%,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到位率较上年提高,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提前至12月底,保费收入增加。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8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38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53亿元,完成预算的96.5%,同比增长17%,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数增长,以及新退休人员缴纳档次较高,养老金支出增长;二是医疗政策完善,就诊人次增长,生育及门诊费用支出增长。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8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4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32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3.46亿元。

2.市级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3亿元,完成预算的97.8%,同比增长5.8%,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提前至12月底,保费收入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8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38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17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同比增长19.2%,主要是医疗政策完善,就诊人次增长,生育及门诊费用支出有较大增长。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4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32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1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3.16亿元。

(五)市本级预算变动调整情况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安排、政府债务转贷、社保政策变化等情况,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安排67.91亿元,调整为89.8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98亿元,均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1.6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0.07亿元、外国政府贷款0.22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67.91亿元,调整为89.8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98亿元。其中:增加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8.3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安排45.43亿元,调整为102.9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7.55亿元。其中: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3.02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14.53亿元。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5.43亿元,调整为102.9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7.55亿元。其中: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22.87亿元、土地收储成本支出及回拨分成14.53亿元。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36.04亿元,调整为36.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6亿元,主要是我市实施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政策,导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大幅增长。

202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2.51亿元,调整为35.9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3亿元,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化调整,生育医疗费用支付限额标准提高、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津贴支付期限延长,大病保险支出标准提高,以及医保清算后需弥补以前年度支出缺口。

第一次预算调整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第二次预算调整、第三次预算调整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自治区于202412月末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14亿元,根据自治区要求在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反映。

(六)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债务风险防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债务管理,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预计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限额412.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0.8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71.7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69.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5.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4.23亿元),各县区政府债务限额142.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7.47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预计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96.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0.6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5.34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54.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6.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8.06亿元),各县区政府债务余额141.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4.4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7.28亿元)。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57.0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1.6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5.37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交通、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等领域重大项目和存量政府投资项目收尾等。分级次看:市本级使用19.2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4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5.82亿元),转贷县区37.8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8.2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9.55亿元)。

4.再融资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政府债券29.08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5.7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3.32亿元),其中21.36亿元用于偿还2024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7.72亿元用于化解其他存量债务,有效缓释我市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分级次看:市本级使用23.1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3.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9.25亿元),转贷县区5.93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8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07亿元)。

5.政府外债安排情况

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外国政府借款0.01亿元,全部由市本级用于广西消防系统工业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项目。

6.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31.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6.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5.0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25.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4.5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0.91亿元。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如期偿还。

7.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付息11.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64亿元,专项债务付息7.78亿元。市本级债务付息7.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2.47亿元,专项债务付息5.52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8.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2025年到期本金20.76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19.02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15.73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23.86亿元;2029年到期本金16.9亿元;2030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295.06亿元。

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待决算汇编完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贯彻落实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人大决议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突出强化重点领域保障,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一)聚焦财税开源增效,多措并举强化财力保障

一是培植涵养重点优质税源。印发《北海市纳税百强企业培育壮大三年(2024—202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纳税百强企业开展“点对点”全方位壮大升级引领服务,形成培育优质税源导向,着力做大做强做优骨干税源企业,夯实财税收入持续增长的产业基础,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加大财税收入组织力度。强化减税降费与依法征收有效衔接,加强财税收入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开展税费稽查清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应入尽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7亿元,同比增长6.2%,增幅排名全区第五,较上年提升2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0.5%,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均完成年初预期目标。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抢抓政策机遇红利,紧密结合我市发展战略规划,深入谋划并扎实推进项目储备工作,积极推进跑步进邕,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累计获得专项补助、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政府债券等上级资金183.48亿元,同比增加25.1亿元,增长15.9%四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贯彻落实自治区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较上年预算数压减10.2%,统筹财力强化“三保”等刚性支出保障。结合部门决算、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等情况,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定期清收机制,累计收回存量资金0.73亿元,统筹用于保民生、保重点。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激活经济发展动能

一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支出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和集成电路等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产设备采购增值税全额退还、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二是统筹资金稳投资促增长。全面统筹并高效利用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与导向作用。安排政府债券24.7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35亿元、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补助资金2.07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发展,落实沿边临港产业园区财税支持有关政策。安排政府债券12.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2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83亿元、北部湾发展专项资金1.1亿元用于铁山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广西滨海公路工程、铁山港工业区A5深海排放管工程等重大项目,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北海联运中心正式运营。三是落实商贸补贴提振消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统筹投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自治区服务业资金等专项资金1.54亿元,积极支持开展新车消费补贴、新能源汽车惠民巡展、刚需住房团购和装修家具家电采购焕新团购、第三届“智能家电·关爱职工”百万补贴家电专场等促消费活动,有力拉动汽车、家电、住房等领域消费。四是财金联动服务实体经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金融资源配置作用,累计发放“桂惠贷”贷款174.83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729户,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24亿元。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企业融资增信,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累计完成担保发生额18.74亿元,减免保费、承担评估费0.08亿元。加强政策性转贷服务,实现转贷业务增量扩面,缓解企业融资断链困难,累计发放转贷资金12.95亿元,转贷发生额67.12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0.44亿元。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指标获得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六连冠”。在全区率先全面实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实现北海本地专家和外地专家同步交流、同步评审、在线打分、在线确认评标结果、自动生成评标报告,全程留痕,可查可溯,营造公平高效采购环境。六是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强市建设,市本级科技领域统筹投入1.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2.3%。落实科研技术开发奖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经费,着力提高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2家。争取工业提速增效资金、新型工业化资金3亿元,统筹工业振兴、园区税收分成等资金4亿元,推动“千企技改”“双百双新”等项目建设,兑现108家工业企业以前年度上规入统奖补资金0.13亿元,促进企业稳产增效,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统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奖励等资金0.75亿元,兑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安居补贴等人才政策。七是持续推动乡村振兴。筹集各类财政支农资金22.82亿元,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现代特色农业蓬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农业农村类补贴资金6.47亿元,惠及群众47.4万人次。统筹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等资金5.33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20.55万亩,占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五分之一,工作成效显著,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推进座谈会在北海市召开。统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渔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等补助资金6.95亿元,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立体养殖、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等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各级衔接资金0.46亿元用于发展小拱棚对虾养殖、海鸭蛋生产等34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筹措资金6亿元支持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保障,建设洪潮江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支持建设美丽乡村。

(三)坚持办好民生实事,支持打造品质魅力北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市民生支出161.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5.3%一是统筹投入39.41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认真按照小学生均720元、初中生均940元做好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工作。推动实现教育公平,争取0.57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校舍安全保障,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设施短板。落实0.64亿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帮助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拨付各学段学生资助项目资金3.9亿元,资助学生16.7万人次,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人”。投入2.43亿元支持高中学段教育,改善高中办学条件。支持北海康养职业学院二期建成使用、北航北海学院与桂电北海校区合并转设。大力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协同推进合作办学、新高考信息化项目前期工作,深入开展“互联网+教育”改革,助力我市教育现代化。二是统筹投入19.32亿元支持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2.48亿元,支持推进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工作,加强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向上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03亿元更新医疗设备,丰富优质医疗资源供给。筹集资金1.68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4元。加快推进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项目,提升我市医疗救治能力。三是统筹投入25.06亿元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85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保持全区前列。继续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0/人·年。筹集0.34亿元支持托育事业、养老服务事业,推进“一老一小”友好型社会高质量发展。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31亿元,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确保各项稳就业政策切实落地。四是统筹投入22.69亿元支持城乡建设和保障性住房事业发展。筹措4亿元推进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至高德段项目、S210合浦乌家至西场公路乌家至沙岗段项目建设,筹措2.78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等项目建设。落实创城补短板经费0.5亿元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安排0.4亿元支持推进湖北路、金秀路等梗阻路畅通工程、云南路拓宽改造,推动主次干道、街旁绿地、口袋公园等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以及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以及绿化管护、城市照明等市政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基础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0.7亿元,支持改造55个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1,038套,新建保租房500套,发放租赁补贴150户。强化住房安居保障,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解决“保交楼”资金问题,落实购房补贴0.56亿元,助力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幸福愿景。五是统筹投入2.88亿元支持文体旅游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同城化和均等化,安排资金0.1亿元支持落实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群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高水平举办2024年“文化北海”建设活动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0.05亿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跨年音乐节、“疍家婚礼”等文化艺术旅游消费活动,落实航线培育资金0.39亿元,推动北海航空旅游和货邮市场加快恢复发展,北部湾国际邮轮母港顺利开港首航。统筹安排0.35亿元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等体育赛事举办,支持国家南方水上运动基地和国家沙滩运动基地申报,打造国际滨海时尚潮流体育新地标。北海获评首批“中国避寒宜居地”,涠洲岛获评2024年中国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六是统筹投入5.55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统筹投入0.7亿元保障我市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安排1.4亿元用于提升海洋执法质效,加强海洋和渔业执法管理,支持打造生态蓝色海湾。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拨付蚂蟥沟黑臭水整治项目建设资金0.17亿元,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营造红树林123.88公顷,修复红树林439.63公顷,推进涠洲岛湿地保护与修复,完成防风林修复103.64公顷,修复珊瑚礁18.2公顷,涠洲岛荣获联合国“新可持续城市与人居环境奖”。支持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等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筹措0.49亿元实施北海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维持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可持续性。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一是持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累计已出台9份项目支出标准,目前正在研究制订5份新的项目支出标准。稳步推进一体化建设实施进程,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在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每月考核中持续排名全区前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机制,建立我市国有企业名录,推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全覆盖。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重点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提升转移支付资金安全性与使用绩效。20246月我市被自治区财政厅选定作为唯一试点地市参加全国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改革,有力推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体制机制和转移支付监控模块系统建设工作,广西成为全国第一批通过验收成功上线的7个省份之一,为全国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分析、财政决算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我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分析、财政总决算在全区评比中均为第一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排名全区第二,部门决算荣获优等等次。三是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2024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大目标审核指导力度,落实逐级审核制度,在“一上”“二上”针对不同的侧重点进行审核,提高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全覆盖审核,对需立项的重大项目全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及审核,为后续切实发挥有关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驾护航。采取“部门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多层次评价模式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评价拓面提质。银海区、铁山港区在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的2023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中荣获一等等级,市本级、合浦县获二等等级。四是持续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园区管理体制与财政体制改革,铁山东港产业园、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海洋产业园实行“区政合一”管理,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县域经济考核取得历史最好成绩,铁山港区获评全区“县域经济发展成效突出县”,合浦县、银海区获评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进步明显县”,北海市、合浦县2022年、2023年连续两个年度获得自治区财政管理激励奖励资金1.3亿元。五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引导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参与承接服务实现创收,激发事业单位内在活力。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联系点工作总结会议对我市改革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六是大力提升财政评审质效。在全区率先开展项目过程结算评审工作,对项目完工验收合格部分先行启动过程结算评审,获得中国改革网报道推广。北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获评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六年获评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先进集体。

(五)强化风险防控力度,筑牢筑稳财政稳定根基

一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定期会商财政收支试算平衡与库款调度情况,加强各级“三保”资金运行日常监控,督促指导县区做好“三保”资金调配与支出,2024年我市未发生“三保”保障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切实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完善化债工作领导机制,成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提升债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获得政府债券38.72亿元用于化债。足额偿付法定债务本息35.35亿元,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精准施策多渠道化解隐性债务,累计化解2018年清查统计政府隐性债务底数91%。有序推进融资平台数量压降,2024年全市4家融资平台达到退出标准。定期通报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落实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制度,核查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合规加快债券支出进度。三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层面出台过紧日子工作方案,明确四大方面23项专门措施及工作要求,细化部门责任分工,研究制定配套管理机制,规范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建立健全过紧日子定期评估机制,构建过紧日子“1+N”制度体系,推动落实落细过紧日子工作。四是坚持严格暂付款管控。加强财政收支和库款日常管理,严防新增暂付款。积极采取追回借款、收回存量资金等方式压降存量暂付款,我市暂付款管理工作受邀在财政部《财政监督》杂志作专栏访谈。五是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等审计整改工作。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指出21个问题,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不完整、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等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沉淀、资产管理基础薄弱等8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持续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管理。

202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稳中向好,为经济稳步复苏与社会平稳有序运转提供了重要支撑,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财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仍需进一步巩固,财源建设基础亟待夯实;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财政支出需求刚性固化,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短期内难以缓解;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增加,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有提升空间。

三、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形势,2025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筑牢基础。全力服务保障市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任务,紧密围绕“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继续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狠抓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增强财政发展可持续性。积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品质北海、魅力北海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81.29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49.99亿元,同比增长5.8%;非税收入31.3亿元,同比增长1.3%。这一目标是在综合分析我市财政经济形势、纳税百强培育壮大三年行动计划和“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后提出的,既充分考虑了整体经济逐步恢复、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扩大、消费市场逐渐回暖的趋势,也考虑了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企业经营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影响,同时兼顾了保障“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1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30.48亿元,同比增长5%;非税收入17.63亿元,同比增长3.8%。加上自治区财力补助13.0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0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83亿元、调入资金0.0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74.6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74.6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63亿元,补助县区支出2.6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59亿元(含市本级安排还本支出1.1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3.5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2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7.7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6.5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65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7亿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2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8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还本上解收入0.8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27.77亿元,其中:土地收储成本5.96亿元,项目支出13.09亿元,补助县区支出0.1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37亿元(含市本级安排还本支出0.53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还本上解支出1.23亿元(其中市本级0.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优先安排“三保”等刚性支出39.17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和刚性支出底线。按中央、自治区规定的“三保”口径及标准,安排“三保”支出21.42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68亿元,“保工资”支出16.88亿元,“保运转”支出1.26亿元。安排非“三保”刚性支出17.75亿元,主要包括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社区经费、自然灾害救助、企业离退休人员计生费、乡村卫生室管理经费、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资、离退休人员补助和辅警、海防、消防人员经费等。

2.统筹安排2.4亿元支持提振消费,推动服务消费扩容升级。安排0.21亿元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房地产服务,推动落实房地产组合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加快回暖。安排2.19亿元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新航线培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涠洲岛旅游发展、非遗文化保护、第十六届区运会和“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等赛事筹备、公交公司运营补贴等工作,支持“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进一步丰富文旅新业态,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打造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3.统筹安排12.55亿元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安排10.23亿元落实工业振兴资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对园区体制补助、土地征拆、服务业专项等资金,强化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要素保障,助力现代服务业创优提质,支持建设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培育海工装备、绿色化工、生态铝、不锈钢、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壮大向海产业集群。安排1.15亿元保障信息化建设、科技研发、科普活动及管理等支出,促进科技产业创新融合。安排1.02亿元落实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兑现财政补助政策资金,实施招商引资扩量增效行动,创新招商引资方法,吸引优质资本与高端人才流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质量与效益。安排0.15亿元落实铁山港口岸行政中心管理经费、港口物流奖补经费、开行动车奖励等支出,助力商贸物流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积极向上争取并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专项补助、政府债券资金等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牵引作用,加快推进合湛高铁、20万吨级航道、向海大桥、南北新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区域经济的竞争力与辐射力,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

4.统筹安排0.99亿元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安排0.24亿元落实“四好农村路”养护、水库除险加固、耕地治理、动物疫病防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城乡规划等资金,安排0.55亿元支持北海市备用(第二)水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安排0.2亿元落实市对县区补助政策,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持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另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8亿元已纳入刚性支出统计。积极向上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等上级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增强农业发展的韧性与活力。

5.统筹安排8.48亿元支持精准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排6.35亿元支持推进城市更新与城市生态品质提升,持续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主次干道提升工程、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口袋公园建设、冯家江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红坎及大冠沙污水处理等项目,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和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城市。安排2.13亿元实施民生事业精准保障行动,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德育综合实践手册试教试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学经费保障,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支持城乡养老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双拥”等民生事业发展,持续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整合资源力量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所需所盼,促进提升民生福祉。

6.统筹安排13.02亿元支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根基。一是统筹安排1.1亿元保障基层党建与宣传、反腐倡廉、社会网格治理等支出,巩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是统筹安排1.73亿元保障自然灾害防治、消防救援、国家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支出,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设平安北海,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三是市本级安排10.19亿元兜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及发行费支出3.48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及发行费支出6.18亿元,外国贷款及其他化债支出0.54亿元。

需要重点说明的情况:

——预备费安排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5年市本级安排预备费0.6亿元,符合上述规定。

——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2.73亿元(不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调整追加部分)。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根据中央、自治区对党政机关单位过紧日子相关工作要求,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总额不得超过2024年预算安排规模。2025年市本级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4,32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4万元,同比增加332万元,主要是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以及各行业工作亮点较多,预计相关调研接待支出有所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4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3万元,同比减少1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166万元;会议费585万元,同比减少73万元;培训费1,320万元,同比减少313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为保障市本级各部门和市辖县区正常运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年度预算前,市财政已预安排了一些必要的支出,包括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等。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纳入2025年度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共56家,其中有收益上交的企业6家(包括北海市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洪潮水电有限公司、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由于亏损、停业等原因无收益上交的企业50家。根据相关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按比例上缴等相关规定,预计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461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91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9万元,清算收入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46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5万元(包括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49万元、年度审计经费40万元、外部董事薪酬60万元、国有“僵尸企业”处置经费110万元、补充担保风险准备金41万元、转贷资本金15万元);调出资金14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全市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6亿元,同比增长6.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亿元,增长7%,主要是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提标,财政补贴收入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27亿元,增长10.8%,主要是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需求增长,为保证当年收支平衡,增加财政补贴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85亿元,增长7.3%,主要是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增长以及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增多,保险费收入及转移收入增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78亿元,增长2.6%,主要是人均缴费标准和人均财政补助提高,保费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增长。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3.58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7亿元,增长17.6%,主要是领取待遇人数增多,以及新退休人员缴纳档次较高、养老金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25亿元,增长8.6%,主要是领取待遇人数增多及养老金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81亿元,增长19.3%,主要原因一是就医结算政策优化完善,就医人次及报销费用增加,二是生育医疗费用支付限额标准提高、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津贴支付期限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75亿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就医结算政策优化完善,就医人次及报销费用增加,二是结算2024年大病保险费用。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4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4.92亿元。

2025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
执行数

2025
预算数

增减变动

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523,657

559,947

6.9%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75,664

80,997

7.0%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55,865

172,633

10.8%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38,371

148,518

7.3%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53,757

157,799

2.6%

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485,240

535,749

10.4%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49,074

57,732

17.6%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58,789

172,465

8.6%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24,150

148,050

19.3%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53,227

157,502

2.8%

三、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38,417

24,198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734,568

758,766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53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亿元,增长13.3%,主要是预计2025年收支缺口较上年增长,财政补贴收入增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85亿元,增长7.3%,主要是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增长以及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增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78亿元,增长2.6%,主要是缴费标准和人均财政补助收入提高。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7.45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89亿元,增长7.2%,主要是领取待遇人数增多及养老金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81亿元,增长19.3%,主要原因一是就医结算政策优化完善,就医人次及报销费用增加,二是生育医疗费用支付限额标准提高、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津贴支付期限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75亿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就医结算政策优化完善,就医人次及报销费用增加,二是结算2024年大病保险费用。

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3.24亿元。

2025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
执行数

2025
预算数

增减变动

一、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353,008

375,280

6.3%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60,880

68,963

13.3%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38,371

148,518

7.3%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53,757

157,799

2.6%

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341,727

374,515

9.6%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64,350

68,963

7.2%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24,150

148,050

19.3%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53,227

157,502

2.8%

三、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

11,281

765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531,589

532,355

(七)政府债券申报情况和还本付息计划

1.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

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券余额391.34亿元,2025年到期应偿还政府债券本金20.76亿元,拟通过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再融资债券18.87亿元和各级预算安排资金1.89亿元偿还。2025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1.96亿元,拟通过各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已全额保障。

2.政府债券申报情况

目前我市储备的2025年政府债券项目主要是沿边临港产业园区项目、区市共建重大项目(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合湛铁路)和土地储备项目等。待自治区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后,将及时纳入预算调整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2025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全市共计申报2025年再融资政府债券18.87亿元,包括:再融资一般债券12.03亿元(其中:市本级8.44亿元、县区3.5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84亿元(均为市本级申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已按申报的再融资债券额度列入年初预算。

3.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财力,以及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如:公立医院诊疗费和住院费收入、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出租收入和物业管理收入等),以及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偿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全市各级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同时债券项目收益将逐步显现,全市财政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冲刺“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促消费、增投资、扩内需、强外贸,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北海实践新局面。

(一)坚持培植壮大财源,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积极推进纳税百强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支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对潜力产业开展壮大升级引领服务,推动财政资金向产出效益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倾斜,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巩固基础税源,培植涵养新兴税源。紧紧围绕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切实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统筹做好稳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税费收入依法征管,进一步提升税收共治水平。加强纳税信息比对分析,全面堵漏增收、应收尽收。大力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有序推进国有资产资源盘活运营,增加自主财力。加强优质项目的谋划储备,多渠道向上沟通汇报,大力争取中央、自治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坚持优化支出结构,保障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急需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用好用足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多种政策工具,强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支持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等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资金支持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扩大国内需求,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助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落实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配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深化体制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盯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积极做好谋划研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持续更新国有企业名录,健全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持续推进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果,研究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结合上级最新改革部署,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市区财力格局,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统筹保障能力,完善转移支付帮扶机制和财源建设激励机制,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做到项目应评尽评,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结果应用,持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更好地服务财政预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四)坚持兜牢安全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

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把严把紧预算关口,严控预算追加,规范收支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足额编准编实“三保”支出预算,及时足额兑现“三保”支出,强化县级“三保”运行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统筹好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严禁融资平台违规融资,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多渠道争取政策资金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压降工作和防“爆雷”工作。强化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压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偿债责任。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采取及时调整项目支出、加大追收回笼等各种有效措施,加快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财政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有效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配合上级有关部署,落实落细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等工作,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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