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规定,按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财政预算,结合我市财政经济运行、政府债券额度等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2025年1—4月,自治区共计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1.75亿元。现按规定将第一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99亿元、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1亿元、第一批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12.66亿元列入本次预算调整方案。
(一)第一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第一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99亿元,根据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建议转贷合浦县1.99亿元,用于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详见附件1)。
(二)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1亿元,投向以下领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3.0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3.13亿元、医疗卫生0.64亿元、职业教育0.27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及自治区财政厅尽职调查结果,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建议市本级留用0.69亿元、转贷海城区0.84亿元、转贷银海区0.27亿元、转贷合浦县5.3亿元(详见附件2)。
(三)第一批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第一批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12.66亿元,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根据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建议市本级留用7.33亿元、转贷银海区3.27亿元、转贷铁山港区0.01亿元、转贷合浦县2.05亿元(详见附件3)。
二、土地出让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土地出让实际执行情况,将新增的建滔绿色新材料产业园下游配套项目、北海铁山港公铁海多式联运中心项目等土地出让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调增土地出让金收入3.18亿元,调增土地收储成本支出3.18亿元。
三、调整后市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本次调整涉及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再融资专项债券、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土地收储成本支出均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7.77亿元,本次调整为52.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93亿元。其中: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75亿元(含列入本次调整的第一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99亿元、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1亿元、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12.66亿元),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3.18亿元。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7.77亿元,本次调整为52.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93亿元。其中: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6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3.73亿元,增加土地收储成本支出3.18亿元。收支平衡。
四、政府债务规模及风险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截至2025年4月,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431.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9.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1.85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74.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4.2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0.69亿元),各县区政府债务限额15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3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1.16亿元)。
截至2025年4月,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17.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0.5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86.79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61.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6.1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5.78亿元),各县区政府债务余额155.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4.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1.01亿元)。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二)政府债务风险及偿债计划安排
我市法定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的政府法定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政府性基金、调入项目专项收入安排偿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潜力不断释放、发展后劲持续增强,专项债券项目不断推进和成熟、其收益正逐步显现,我市各级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能够保障我市政府债券按时还本付息,实现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实施预算调整方案的措施
(一)开源节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紧紧围绕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预期目标,依法依规开展征税收费工作,持续推进纳税百强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加快落实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处置。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低效无效项目支出,统筹资金优先确保“三保”等刚性必要支出。加强向上沟通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保障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财政收支动态监测分析,坚决守住不出现财政赤字的底线。
(二)依法依规用好新增专项债券。以加快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为导向,在自治区下达专项债券资金后及时将资金预下达至项目单位。持续优化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机制,继续将专项债券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督促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加快专项债券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尽早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将还本付息责任压实到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
(三)稳妥有序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当前和长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与相关单位及债权人依法签订债务偿还协议,明确责任主体、时序安排和路径措施。提高置换政府债务再融资债券资金审核拨付效率,及时跟踪存量政府债务偿还进度,确保存量政府债务有序化解。强化底线思维,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附件:1.北海市2025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情况表
2.北海市2025年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情况表
3.北海市2025年第一批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情况表
附件1
北海市2025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北海市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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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 |
|
合浦县小计 |
|
19,900 |
|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 |
19,900 |
附件2
北海市2025年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北海市合计 |
|
71,000 |
|
市本级小计 |
|
6,900 |
|
北海市铁山港区大和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铁山港区绿色能源产业园综合配套工程项目 |
6,900 |
|
海城区小计 |
|
8,400 |
|
北海市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北海市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西南大道回建区工程 |
2,000 |
|
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 |
北海市海城区高德医院医养结合大楼建设项目 |
6,400 |
|
银海区小计 |
|
2,700 |
|
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海市职教园区公共配套中心项目 |
2,700 |
|
合浦县小计 |
|
53,000 |
|
广西合浦兴园投资有限公司 |
合浦工业园综合园区(AB区)产业配套设施二期项目 |
8,500 |
|
广西合浦兴园投资有限公司 |
环铁山港光伏玻璃及绿色新能源 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 |
12,000 |
|
北海龙港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和荣村片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3,200 |
|
合浦廉兴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合浦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29,300 |
附件3
北海市2025年第一批置换存量政府债务
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区划 |
项目类型 |
金额 |
|
北海市合计 |
|
126,580 |
|
市本级 |
市本级置换存量政府债务项目 |
73,267 |
|
银海区 |
银海区置换存量政府债务项目 |
32,768 |
|
铁山港区 |
铁山港区置换存量政府债务项目 |
51 |
|
合浦县 |
合浦县置换存量政府债务项目 |
20,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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