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马连婷同志(女)任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志书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凤同志(女)任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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