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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北海市财政局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发改价格〔2025〕31号

2025-12-16 18:00     来源: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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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5〕4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5〕5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我市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梳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确保清单之外无涉企收费,进一步规范我市涉企收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各部门可分别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门户网站查询相关收费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和现行有关规定,分别负责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定发布工作。

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按照统一的格式建立健全涵盖部门及下属单位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要于2025年12月20日前通过各部门门户网站发布。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参照市本级做法,建立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综合性目录清单,于2025年12月底前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发布。

(二)动态更新目录清单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收费政策出台、清理规范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综合性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各单位每年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开展一次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和论证结果及时更新调整目录清单。

(三)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

1.加强新出台政策合规审核。发展改革、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合法性、公平性以及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

2.加强违规收费政策清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现行有效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及相关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建立自查工作台账。

(四)加强涉企收费跟踪监测

1.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定期召开经营主体座谈会、电话沟通联系等方式,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涉企领域收费执行及监管问题。

2.健全涉企收费监测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配合国家、自治区做好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市财政局要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的监管,及时掌握和分析收入情况,并适时对发生异常情况的部门给予政策指导,促进部门规范收费管理。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涉企收费监测点工作要求,选取监测点,推动落实相关工作。

(五)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

1.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2.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民政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3.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六)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

1.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各有关部门可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立信访专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健全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理规定,明确问题线索处理的流程和时限,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实处理。

2.健全问题处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综合利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依法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曝光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大、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要多部门联合曝光。

(七)健全收费监管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收费监管工作需要,依法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收费行为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配合,在全面梳理基础上,研究共同推进建立健全本地目录清单制度相关工作,并加强对各部门建立健全综合目录清单的指导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收费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度。为推动国办函〔2025〕30号文件各项重点任务尽快落实落地,每年12月10日前,市各有关单位要将本部门贯彻落实国办函〔2025〕30号文件重点任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1.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2.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说明

3.各有关单位名单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北海市财政局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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