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公任免字〔2024〕32号
各分县局,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符明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三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张德武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周德仁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骆金宗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黄昌超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吴文猛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廖惠明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二级警长职级,提前退休。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北海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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