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号)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北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局治安支队。电话:0779-2091366;电子邮箱:bhzajc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北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行政处罚依据
2.《北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北海市公安局 2025年5月1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