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须知
⒈ 居民用户取得产权证后办理。
二、提交材料
⒈ 与“装表地址”一致的有效房产证明(可提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
⒉ 用户身份证(核原件)
三、办理方式
⒈登录“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微信网上营业厅、“壮掌桂”微信小程序、“北海市供水一体化服务平台” 微信小程序申请。
⒉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⒊智桂通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⒋窗口办理:⑴四川北路35号供水公司营业服务大厅;⑵站北路(火车站对面)供水公司营业服务大厅;⑶北海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4号用水业务窗口。
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779-3150000;供水业务邮箱:ysk3031597@163.com
四、办结时限
供水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办理流程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㈠在用水报装环节:供水公司不收取任何办理费用。
㈡在施工装表通水环节:
⒈对于2023年1月1日之后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居民用水报装工程(不含业主自筹已建项目、未配套小区管网的项目),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费用的“三零”服务,由供水企业负责出资建设表前设施及水表组费用,用户零成本获得用水。
注:如属于二手房销户重装的,不在“三零”服务范围内。
⒉对于“三零”服务以外的其他居民用水报装工程,如用户委托供水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由施工单位按实际收取相关工程建设费用,不收取计量装置(水表)费用和任何代办费,收费依据如下:
⑴施工预算:依据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编制;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当期信息价及市场价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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