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一县三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学习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做好政策宣贯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规范行业发展,提升辖区船舶造修行业整体水平。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企业生产条件
评 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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