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北海市铁山港1#-4#泊位铁路专用线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存在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的用海方式错误界定为“透水构筑物”,不符合《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第二十三条、《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073号)第八条的要求,对编制单位广西海科海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问题的失信行为,现予以公开,向海域使用申请人进行风险提示,公开期5年。
海域使用论证是政府决策审批的重大基础工作。各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实事求是,科学论证。我局将加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取消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加大延伸检查力度,切实加强海域使用论证的监督管理,确保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
北海市海洋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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