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及相关规定,现对用海申请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北海市海洋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北海市海洋局地址:银海区广东南路241号
联系电话:2062877 邮编:536000
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前期业主):北海市银海区海洋局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单位:北海翼海科技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北海市银海区养殖A2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北海市海洋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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